2023年度【最新】个体户税收征管调查汇报doc

来源: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3-01-20 16:50: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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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最新】个体户税收征管调查汇报doc

 个体户税收征管调查汇报

 2011 年 10 月 28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 65 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调至 5000-20000 元(按期)和 300-500 元(按次),从 2011 年 11 月 1 日 起执行。我省的起征点相应调整为 20000 元(按期)和 500 元(按次)。

 与原执行的起征点相比,按期与按次分别提高 3 倍和 4 倍,提高幅度之 大,前所未有。这意味着更多个体纳税人加入到未达起征点税收保护区, 享受免税优惠。

 一、分税制以来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经过五次调整。

 第一次 1994 年 1 月 1 日起,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城市 400 元,县城、 镇 300 元,农村 200 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 50 元。第二次 调整为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城市为 2000 元,县 城、镇为 1500 元,农村为 1000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 额 100 元。第三次为 2005 年 7 月 14 日起。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 赣,县城、镇和农村的按期纳税人月营业额由 1500 元和 1000 元统一调整 到 3000 元,城市由 2000 元调整为 5000 元,第四次为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统一为 5000 元,按次为每次 100 元。第五次为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将按期的纳税人月营业额调整为 20000 元,按次的 调整为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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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征点的调整,对税务部门现有个体税收征管是一大考验。税务部门 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政策,对未达起征点免税并发放发票,另一方面又要准 确核定营业额并防止免税发票非法买卖和借用,一松一紧之间考量着各级 税务部门和税务工作者的智慧和能量。体现的是税务部门管理能力与纳税 人利益保护的博弈。

 二、起征点调整对税务管理的影响 1、个体税收总量减少。起征点一调再调,个体税收一减再减,有税 申报的个体纳税人越来越少,个体税收比重越来越低。据统计,我省目前 按期纳税的营业税个体工商户共有 93862 户,其中:5000 元以下的个体 工商户 59237 户;5000-10000 元的 17957 户;10000-15000 元的 5904 户;

 15000-20000 元的 2761 户;20000 万元以上的 8003 户,将起征点调至 20000 元,将惠及户数 85859 户,新增 26622 户,占纯营业税个体工商户 数的 91.47%,预计全年减免税营业税 2.34 亿元,占全年应纳税的 53.12%。

 2、个体核定难以到位。个体户大多数没有建账建制,难以查账征收, 只能采取核定征收。当起征点金额较小时,达不达起征点比较容易判断, 纳税人与税务部门意见主要集中于交多交少的问题;而当起征点金额较大 时,起征点左右税收相差悬殊,纳税人与税务部门意见就集中到达不达起 征点上来,特别是原核定营业额在 20000 元起征点左右的纳税人,关系到 税与非税,分岐更大,核定营业额就变得尤为重要,而在税务部门难以掌 握足够的定税信息情况下,核定比较准确的营业额变得相当为难。

 3、发票管理难以监控。起征点以下纳税人虽然不用缴税,但并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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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着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他们还有使用税务发票的权利。同样的发票, 起征点以上使用需要缴税,起征点以下免税,这将为免税发票提供寻租空 间,起征点以下纳税人为了私利违法买卖免税发票,起征点以上纳税人为 了少交税收违法套取免税发票,免税发票将泛滥成灾,发票管理秩序将面 临严峻的挑战。如何监控免税发票的使用成为税务部门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4、个体税收管理效能低下。起征点的调整,个体税收比重大幅降低, 而税收管理程序、税务管理人员和纳税服务却没有相应调整,大部分人管 小部分税,税务资源浪费严重,税务管理效能低下。在税收任务不断增加, 税源管理专业化精细化要求情况下,调整税务资源分配,提高管理效率成 为税务部门不得不思索的又一问题。

 三、应对起征点调整的对策 本次起征点调整是国家为了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纳税负担,支持小型微 型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惠民利民政策的具体体现。税务部门作为其中 的执行部门,应有大局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管理举措,将这一利好 政策落到实处,不能因为眼前的税收减少、管理难度加大而不宣传、不执 行、不到位。税务部门如能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干加巧干,上述难题可 逐一击破,个体税收的征管将得心应手。

 1、大力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将现有税源分类分 级,区别不同类级配置不同征管力量,实行不同管理措施。本着重点税源 重点管理,一般税源规范管理的原则,对个体税源的管理采取灵活措施, 整合人力资源和征管税源,视情况设立个体税源管理组,集中人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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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通过收缩个体税收的征管力量,充实和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减少 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税收流失,起征点提高后个体税收减少的税收份额将 可以从中得到弥补,而且还可以提高征收管理效能,可谓一举两得。

 2、分类核定最低营业额。针对个体税收核定最难做到“公平”二字, 可以考虑实行分类核定纳税人最低营业额。以纳税人管理行业、经营街道 为基础,组织人员实地调查,科学评估,选取经营面积、从业人员等硬性 指标,结合成本支出测算,制订分行业分路段核定营业额最低标准。同时, 要收集各部门涉税信息,做好日常民主评税工作,强化评税透明公开。

 3、多措并举强化发票管理。一是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全面监控纳 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税控收款机使用后,纳税人发票使用更为方便,税控 收款机填开数据的及时回传也有利于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人实际收入,加强 了征管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发票流向管理。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发票领购时 必须盖两章(发票专用章、未达起征点发票章)出门,并且如实填写发票 流向表。三是拓宽发票代开范围。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可以到门市免税开具 发票,减少纳税人发票领购和缴销的系列负担。四是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 规行为。对非法买卖免税发票的纳税人和其他人员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 起,查处一起,以高压态势扼制发票非法买卖。

 4、优化纳税服务措施。纳税人税收违法形为的发生,部分原因是因 为不懂法或者正常渠道不畅而冒险。争取这部分纳税人的遵从,必须从优 化纳税服务入手。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同 时畅通办税渠道,优化办税流程,使纳税人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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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少抵触行为,减少投机行为,增加纳税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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