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图书馆分类法简介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2-18 20:25:03 点击:

图书馆分类是以图书分类法为工具,根据图书所反映的学科知识内容及其他显著特征,分门别类地、系统地组织与揭示文献的一种方法。图书馆分类的主要目的是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分门别类地组织与揭示文献,使同一学科性质的文献集中在一起,形成学科门类体系,从而满足读者检索利用文献的需求。对文献进行分类,必须依据文献分类法,使用文献分类法分类,可使具有相同属性特征的文献集结在一起,便于人们检索和利用,同时分类人员分类图书也有了统一的标准,保证文献分类科学、准确、前后一致。

1.《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中图法》(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简称CLC),适应我国各类图书馆情报机构对文献进行整序和分类检索的需要,是为统一全国文献分类编目创造条件而编制的。《中图法》的第一版于1975年10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现在普遍使用的是1999年出版第四版。《中图法》问世后,全国有90%以上的图书情报单位使用,包括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科技情报研究所、中小学图书馆、儿童图书馆以及科研、厂矿企业、机关团体等类型的图书馆。

《中图法》的基本功能是编制分类检索工具和组织文献分类排架。检索功能要求分类法有一个详尽和巨大容纳力的类目系统和多功能的标记系统;排架功能要求分类法结构简明,类目体系有较高的稳定性并进行单线排列,标记符号简短。为实现其基本功能,《中图法》采用等级列举式的分类体系进行编制,使用逻辑划分的方法,层层展开,形成一个树形结构,各个类目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都是相互关联和制约的,全部类目进行线性排列构成类目表。《中图法》在等级列举的基础上,广泛采用类目仿分和复分、有限地采用主类号直接组配等技术提高分类法的组配标引能力。同时逐步增加了“多重类别”的成分,以适应在计算机条件下多主题要素标引、多途径检索的需要。

1.1《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结构

1.1.1《中图法》的宏观结构

(1)编制说明:对分类法编制的理论、编制原理等有关事项的总体说明。

(2)基本大类表:一级类目组成的一览表,揭示分类法的基本学科范畴和排列次序。

(3)基本类目标:由基本大类区分来的二、三级类目组成,是分类法的类目体系框架。

(4)主表(详表):是各级类目组成的一览表,主表按功能分为术语(类名)系统、标记系统、注释系统。

(5)附表(辅助表):由分裂法的8个通用复分表组成,是主表类目进行复分的依据。

(6)索引:是分类法按字顺途径按类名、事物查找类目的工具。

(7)使用手册:是详细阐述分类法的编制理论和技术、各类文献分类规则与方法的指南。

1.1.2《中图法》的微观结构

(1)标记符号:又称分类号,是类目的代号,决定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位置。

(2)类名:是类目的名称。用描述文献内容的术语表达类目的含义和内容范围。

(3)类级:是类目的级别。在印刷版中用排列的缩格和字体表示。

(4)注释和参照:对类目的含义及内容范围、分类方法、与其他类用的关系进行说明。

1.2《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类目的划分与排列设置

1.2.1 在《中图法》的编制过程中类目编制遵循的原则

(1)文献保证原则:要求一方面类目所代表的事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且有一定数量的文献为依托;另一方面,应根据文献的数量决定类目的数量或细分程度。分类法使用过程中,如果某类失去文献的保证,应用删除或归并处理。

(2)稳定性原则:类目的稳定性,尤其是基本类目的稳定性决定着分类法的稳定性。保证类目的稳定性就必须使用稳定因素(如知识分类、学科分类、专业分类等)作为类目划分的标准,同时,应提高类目的可延展性和兼容性。

(3)发展原则: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分类法除了依据类目自身的延展性来容纳一部分新事物外,在立类时应以发展的眼光,有预见地为某些有强大生命力的新事物设置类目,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原来立类不当,使用频率低的类目进行调整、合并或删除。

(4)均衡原则:《中图法》是一部大型综合性分类法,在类目设置上要求各学科领域类目分布的均匀度,防止局部类目上过于概括或过细地展开。

1.2.2《中图法》类目的划分

分类法的每一个类目都代表特定的主题概念,都是知识分类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但这并不是说任何知识单元,任何学科在分类法中都有对应的类目。分类法必须满足文献整序的实际需要,在《中图法》的编制过程中,进行类目划分的依据为:类目划分一般选择事物的本质属性中最有检索意义的属性作为标准;类目划分基本遵循划分的规则,在同一划分阶段一般只使用一个标准;类目划分时力求全面,使由一个上位类划分出来的一组下位类的外延之和等于上位类的外延,以保证类列的完整。

1.2.3 《中图法》类目划分采用的技术:

(1)凡涉及共性区分问题时,采用编制通用复分表、专类复分表、“一般性问题”和类目间的仿分来处理。

(2)在类组性的类目下根据类组所包含事物的特征选用不同分类标准进行划分。如,“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四个部分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标准。

(3)多重列类法。同时采用几个分类标准进行划分编列几组平行的子目。

(4)为满足某些专业特殊的检索需求,按一定的属性对某些事物集中列类。

(5)广泛使用交替类。为满足情报机关从不同角度集中文献的需要,为具有双重隶属关系的学科或事物编列正式目和交替类目。

(6)双表列类法。选择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引用次序为某个类,编列两种分类体系供选择使用。如《中图法》第3版、第4版的“法律”类就是双表列类。

1.2.4《中图法》类目排列的原则

(1)优先采用客观发展的次序、事物内部固有的次序、科学的系统次序、人们认识事物的逻辑次序排列同位类。例如:按历史发展次序排列:K11上古史→K12古代史→K13中世纪史→K14近代史→K15现代史。按空间分布次序排列:P185.1水星→P185.2金星→P185.3火星→P185.4木星→P185.5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

(2)按照事物的系统次序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理论到应用排列。例如:从简单到复杂:061无机化学→062有机化学→063高分子化学→064物理化学。从一般到特殊:P21普通测绘学→P22大地测量学→P23摄影测量学→P24专业测绘。

(3)当某类事物的客观次序不明显或人为次序更有利于检索时,可以利用人们的习惯思维,合理地采用人为次序排列。

(4)相似类列采用统一或对应的排列次序,如此排列具有很强的助记性。

例如:

H31英语 H32法语

H311语音H321语音

…… ……

H319语文教学 H319语文教学

2. 《中国人名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中国人名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人大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编纂的第一部新型图书馆分类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新型大学图书馆。为适应时代的需要,使大量藏书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在中央文化部的支持下,该图书馆从1951年开始编纂图书分类法。1953年—1996年先后出版了5版。《人大法》学习、吸收了当时国内外图书分类法的优点,体系结构的建立以毛泽东关于知识划分的理论为依据。它把全部图书分为四大部分,即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哲学;②社会科;③自然科学;④综合性类目,然后排成17个基本大类。

《人大法》的标记系统,采用纯阿拉伯数字。每一位类号,如遇两位数字表示一类,后面则加上一个圆点“?”。例如1,2,3,4,5……12,13,14……但“0”后面不加圆点。各类级号,按照图书性质,完全由内容决定。内容的类目多少,号码的位数就多少,因此成为展开层累制。《人大法》的附表成为复分表,原有9个,即①综合复分表;②中国民族复分表;③中国时代复分表;④中国地区复分表;⑤苏联加盟共和国复分表;⑥国家复分表之一;⑦国家复分表之二;⑧国际时代复分表;⑨世界地区复分表。在使用复分表时,可在类号后直接使用,但必须先加短横“—”,然后加上复分表的次第号码和细分号码,以免与正表的分类号码混淆。

3.《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科图法》,是根据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综合性藏书范围以及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单位图书馆不同专业的特点而编制的一部体系分类法。《科图法》以科学分类为基础,结合文献分类的实际需要,把文献分类表分成五大部、二十五大类。类表中还设置了内容范围注释、例注、文替类目注释、参照类目注释、名称注释、复分与仿分注释、特殊分类方法注释、同类书排列方法注释等,便于充分利用,更准确地类分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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