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二)(精选文档)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0-04 11:50: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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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二)(精选文档)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二)

 

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全过程,坚持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干警教育“作风建设年”相结合、与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着力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经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集中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和“三个环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x月—x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法治服务民营企业“一一二行动”。

“一”:法治服务零距离,在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建立法治辅导员制度。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企业法治辅导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服务,收集企业的法治需求。

“一”:法治宣传面对面,在xx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创设法治沙龙。每月举办一期企业法治沙龙,由企业业主、相关法治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为企业解疑释惑。

“二”:纠纷排调全覆盖,实现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纠纷排查全覆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纠纷全覆盖。对重点企业的纠纷每月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排查、梳理汇总;
对收集到的所有纠纷利用民营企业纠纷调处平台全部调解处理。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人民调解提档升级“三个一行动”。

“一”:塑造一批示范行专调解组织。将交通、建筑、物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纳入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培育一批“金牌调解员”。鼓励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乡贤评理员等创设调解品牌,以其个性化、专业化命名一批个人品牌,引导群众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矛盾纠纷,极大提升调解质效。

“一”:组织一次调解队伍技能大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现场观摩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乡贤评理员开展一次技能大练兵;
协助法院、检察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三)服务群众减证便民“两个行动”。

开展证明事项承诺代办提质增效行动。凡是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法有规定但能通过信息共享、告知承诺、部门代办等方式获取的,一律无需提交。实行告知承诺清单管理制度,凡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管理的证明事项,可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免予提供,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办事“零证明”。

实施公证办理“一次都不跑”行动,即部分公证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凡涉及委托买房、交税和办理户口的事务,放弃继承声明,涉外、涉港澳公证事务可通过公证签平台线上办理,公证书邮寄送达,实现“零跑腿”。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xx公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各责任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牵头科室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活动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xx日报、“xx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三)及时总结,固化成果。全局干警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做好“五进四问三知”服务走访活动;
各牵头科室要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图片、信息及时报教育整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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