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改迷路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1-04 20:50:03 点击:

这个国家开始了对20年来医疗改革的大反思。国人今年对医改的关注,和这个夏天的温度一样不断升高,先有卫生部一位司长表态“市场化非医改方向”,后有国务院研究机构称“医改基本不成功”。医改基调突然变奏,一时间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份报告搅得酷暑中的中国更加热浪逼人。

时至今日,医改已进行了整整20年,并且又一次站在了十字路口。在历史的节点上,或许可以看出:简单的否定和肯定,对于中国医改这一“疑难杂症”而言,只怕都过于轻率,它需要更大的耐心、智慧和勇气。

比俄罗斯更“激进”的医改

“难道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改变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使之市场化、商业化吗?”被称为中国医疗“活化石”的张自宽老司长,表达了自己对现行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及税收政策的不同意见。之所以被称为“活化石”,是因为新中国的许多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正是在他的参与下制定的。张自宽老司长补充说:“既然1950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极端困难的情况下,能做出对公立、私立医疗机构的优惠政策,为何在50年后的现在却要改变它?”他所说的新中国建立之初就确立的优惠政策,是指国家在1950年、1951年、1955年先后出台的鼓励医疗事业发展的三份文件。

新中国建立之初,私立医疗机构占到90%以上。面对私立诊所要不要缴纳工商业税的问题,时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说,这是福利事业,无论公私都应该免征。1950年,中央财经委发出《关于医院诊所免征工商业税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公私立医院诊所免缴工商业税。只不过,文件给免征的私立医院诊所设置了三个前提条件:接受一定之战勤、防疫、保健等任务,以及负担一部分免费病床、免费门诊者;确实按卫生行政机关规定之标准收费者;不对非就诊病人售药者。

1951年,卫生部转发中央财经委《关于公私立医院诊所一律不进行工商业登记的通知》。该通知说,“公私立医院诊所不能作为纯营利事业,同意你部意见,一律不进行工商业登记。”

1955年,财政部、卫生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贯彻医疗机构免征工商业税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对医疗机构的这一优惠政策,并扩大了受惠面。这份文件将享受优惠政策的医疗机构扩展至门诊部、卫生院、个体开业医师、镶牙所。而且,这份文件取消了私立医院诊所的三个前提条件。在文件下发之前,这三个条件已经被列为任何一个医疗机构都应尽的基本责任。这个基本责任一直延续至今。

时任卫生部医政司科长职务的张自宽,正是1955年这份文件的主要撰稿人。他回忆说,在当时全面社会主义改造的背景下,私立医疗机构仍然被保留下来,足见中央对此的认识。

“这么一个早已认识清楚的问题,为什么到了现在却变了呢?”他所指的现在,是指2000年国家体改办等八部委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工作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正是这两份文件,把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对于这种分法,张自宽一直在表示着他的不理解。去年,他曾就此建言卫生部领导;今年,这种“不揣冒昧,斗胆建言”仍在继续。因为,这种新政策实施以来,“导致了一系列问题,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八部委的指导意见及此后卫生部等发出的实施意见中,“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非营利性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支节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营利性是指“医疗机构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的经济回报”。

张自宽将这一政策称为“四未政策”:一未经深入地调查研究;二未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卫生系统内各级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三未经科学论证;四未经先行试点,即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

“实施分类管理缺乏充分的依据,既不适合我国国情,国际上也少有先例。”他认为,无论何种类型的医疗机构,原则上都应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都应“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都应“无偿承担预防保健、健康宣教和政府指派的公益性任务”。既然如此,就不应该划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

张自宽认为,医疗机构投资者应该获得回报,但这种回报主要应该是社会效益;应该把医疗机构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主要用于发展事业,不应鼓励分红;民办医疗机构在扣除各项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要求从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的,可以允许,但须制定相应法规加强管理。

“大家都知道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市场化‘休克疗法’,却很少有人知道无论是叶利钦还是普京,都没有触动前苏联留下的教育与卫生体制。”张自宽告诉本刊记者。“政府必须承担起它应该承担的责任,”张自宽说,“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需要及时填补空白。”

经济领域的做法不能简单移植到卫生服务上,“如果忽视这一点,就会导致什么环节赚钱资源就往哪里投,谁钱越多谁就能享受越好的医疗服务,而无法顾及医疗的大众属性和起码的社会公平。”

在目前这种市场化的推动之下,我国一些公立医院表现出了强烈的逐利冲动,从而出现了许多公立医院与民间资本联合办医。个别公立医院的设备、人才也被抽调去创收。

哈佛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教授萧庆伦指出:“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市场化,是与市场经济理论背道而驰的。除了病人被‘宰’、被剥削,另一个后果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会垮掉。因为医药费用不断上涨,社会保险根本出不起。”

“单纯以营利为目标的医院,在发展初期不免会表现出急于收回投资、牟取暴利的冲动。”据卫生部医政司原司长于宗河所知,许多民营医院把医生的工资奖金与盈利指标挂钩。如此,势必会让医生想着怎样从病人那里赚钱,而不是治病。这位老医政工作者认为,医疗机构应该强调它的公益性,而不是营利性。

卫生部态度急转

“医改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卫生部原医政司司长于宗河说,“在当今的社会转型期,医疗卫生对公民基本健康的保障,不亚于解放战争的土地革命。”但这位老司长深知,许多政策并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能说了算的。

8月2日,在全国医护工作会议上,卫生医疗体制改革成了与会者讨论的热门话题。社会上已经风起云涌的医改大讨论,在这些专家们眼中是带有一些偏激的色彩,这些在医疗体系内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人们知道,中国的医疗体系已经是积重难返,不是简单的一条改革路径所能扭转乾坤的。卫生部副部长马晓华对于医改的态度是“多看、多听、少说,卫生部在这次争论中的态度是不争论”。而事实上,这次医改大讨论正是从卫生部内部开始的。

“市场化非医改方向”,2005年5月24日,卫生部下属的《医院报》头版头条刊出了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的一次最新讲话,并冠以这个让人注目的标题。这位司长说,“看病难”、“看病贵”这两大难题的解决,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华5月初也有过类似的讲话,他说:“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他批评了当前公立医疗的公益性淡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并且着重强调,“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医疗制度改革的主要途径,我们决不主张民进国退。”

但上述这些讲话仍然属于观点争鸣的性质,没有引起外界的重视。

医改话题被引爆,是在6月20日。当天的《中国青年报》引用《医院报》5月份的报道,将刘新明“市场化非医改方向”的观点,传递给了大众。

这一观点,被迅速地解读为卫生部的表态,一时间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7月14日,《中国经济时报》刊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葛延风为首的课题组全面反思中国医该20年的报告,这份报告从根本上否定了医改。

该报告指出,从改革开放迄今,中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正在朝着“坏”的方面演变,在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报告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商业化、市场化的道路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和要求,这是一个早已被理论和各国实践充分证明了的问题。中国医改的问题是重新走了一遍已经被认定为错误的道路,这种倾向必须纠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特殊地位让人们意识到,有可能是国务院高层对目前医疗体制改革不满。此后,《中国青年报》在7月28日以鲜明的标题发表报道:“国务院研究机构称,我国医改基本不成功。”

7月29日,卫生部网站上公开了卫生部部长高强的讲话。令人诧异的是,高强的报告是一个月前的一次会议上所作,却于一个月后的风口浪尖上才公诸于众。

在这些报道之后,公众开始纷纷猜测,国务院关于医改的政策、方向是否要有大的调整?

在此之前,官方透露的信息是,医院改革要走“产权改革”的道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法制司副司长宋瑞霖于2004年7月曾公开表态:“国资将逐步退出公立医院。”宋瑞霖还说,《医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正在制定,有望几个月内出台。

但就在宋瑞霖公开表态支持改制之后不足10天,“郎顾之争”大幕开启。在这场国企改革大讨论中,民意几乎一边倒地支持香港学者郎咸平。其中,管理层收购(MBO)更成为备受攻击的靶子。

“郎旋风” 波及之处,还包括教育与卫生领域,郎咸平本人或许也始料未及。

市场化,固然可以减轻政府的包袱,并且寄望于通过提高效率和加强竞争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降低医疗价格。但市场的逐利天性,以及医疗领域的特殊性,至少使得降低医疗价格的目标未能实现。

对此,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绍光曾有解释:我们必须清醒了解市场的双重局限性。第一,市场充其量只能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无法解决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第二,也许在经济的很多领域,市场能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在外部性很强、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市场往往失灵;亦即,不光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反倒会降低效率。

这或许是导致决策层对“市场万能”失去信心的原因之一。

由“国资逐步退出”,到“市场化不是重点”,再到“市场化非医改方向”,一年内三次不同表述,显示决策层思路的重大转弯,也显示决策层中对医改方向的摇摆、争论和犹疑。

医改食物链

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医疗改革同医疗保险改革、药物流通改革是不可分割的。简单地说医疗改革,而不顾及其配套领域改革,那么医疗改革也只能是昙花一现而已。

医疗产业化改革以来,很多部门利益也就纠集在其中,都想能分一杯羹。

根据国务院三定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卫生部在医疗领域的主要职能是,参与研究医疗管理体制改革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和临床应用技术准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有关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参与研究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绩效的监督、评价、管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

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政策; 拟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规则; 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 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而药品、医疗器械、医院收费等涉及到价格因素的,所有的定价权又都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那里。

在现行管理模式下,公立医院归卫生部门一家管,私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归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私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归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管。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张自宽称之为“重复登记,多头管理”。

“这种多头管理,牵涉到部门、条块利益太重,势必在改革中相互扯皮,尽力维护本部门在改革后的利益,而不是从公众利益考虑。”学者杜钢建分析,这种牵涉多部门的改革最终妥协后的成果几乎微乎其微。

医疗改革中牵扯到的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医院、药物生产企业、普通患者。

市场化下的医疗改革,国家相关部门是乐意的,一方面产权的出让减少了财政投入,另一方面,市场化运作,手里的审批监督权力会更好进入“赎买”空间。

时任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的吴明江,在全国政协举行的一次医改研讨会上说,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家要“大踏步”后退,政府只举办部分公立医院。

“这一讲话,被视为产权改革的号角。”医疗系统一位专家说。甚至还风传,“各级政府将只保留一两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大型医院,其他医院将逐步对业外资本开放。”

2004年11月20日,一位医疗投资咨询专家迫不及待地在媒体上宣告:“让医院改革来得更加猛烈些吧!”

“这太让人摩拳擦掌了,”一位受雇于美国医疗投资集团的专家喜滋滋地介绍,至少有60亿美元的资本在等着收购中国的医院,“中国医疗市场可能出现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相类似的爆发式增长。”

中国医疗机构投融资论坛也在2004年底向媒体透露,有近百亿元民营和外资即将介入中国近百家医院的改制工作。当时有统计数据说,到2005年,中国医疗产业的总市场价值将为6400亿元。

而医院也是乐意的,大的医院势必会吃掉一些小的医院,而市场化也使得一些门诊专业化,国家只要负担起来一些必要的公益医院,其他大量的也就甩出去。

《医药产业资讯》杂志社副社长张浩臣,当时在河南的一家公立医院工作。“那个乱啊,办民营医院就像办乡镇企业,公立医院就到处合作办专科,医生专家就到处走穴。”

从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00年,我国的卫生事业在国家投入并不足的情况下仍然高速发展。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卫平介绍,1980年卫生机构数量是18万家,到2000年时已有32万家。

药物生产企业也会乐意,市场化下的药物利润比计划下的要高许多,生产成本差不多,而更换药品名称和在大量宣传攻势下,一些药品价格也水涨船高,十倍、百倍地往上翻。

1993年投身于医疗器械生意的李益,适逢药品流通渠道市场化,“这医药一放开,不知造就了多少百万富翁。”李益按“行规”,给医生和医院提成,转眼间暴富,积下数千万元身家。

患者中政府公务员、垄断企业的职工现在依然享受几乎百分之百的公费医疗,他们也不关心什么医疗改革,对他们来说,改来改去没有什么变化。

倒霉的只能是普通患者,市场化的链条传导机制,所有制造出来的价格泡沫都要由他们来买单了。

卫生部调查显示,我国医疗服务费用增速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医药卫生开销已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费。看病贵、看病难成为社会问题,就足以说明现在的医改已经“撞了南墙”。

医保变革势在必行

“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尤其是医疗费用控制这一块,是个世界性的难题。”这是所有接受采访的医保问题专家的共识。让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障并非改革的主要目的,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才是改革的锋芒所向。

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国卫生资源的总消耗约为8100亿,这一数字是长江三峡水利工程15年总投资的4倍多。从长期统计数字来看,自1953年到1995年间,全国公费医疗支出增长了106倍,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1978年至1996年,全国劳保医疗支出增长了20.8倍,而同期职工收入仅增长了8.6倍。

在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增长相对平稳的前提下,医疗费用开支的猛增让任何一个健康的国家经济体系都感到无法承担。

医疗费用是一个“无底洞”。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孙光德教授在接受采访时重提了其若干年前在一次国际学术会议上提出的观点:医疗费用开支“永远不够”,为了保证全社会收入分配的公正和劳动力资源的再生,对医疗费用的总开支进行控制是惟一的途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包括欧洲一些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民福利制度的国家,全都开始尝试进行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对医疗开支进行总量控制。中国也不能例外。改革的方向异曲同工,即从福利国家和政府(企业)统包统揽转向个人和社会按比例合理分担医疗费用,从而抑制开支猛增的势头。

两年多来,中国的医疗保险改革平稳推进,覆盖面不断扩大,而且还承担了配合和推动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任务。目前,全国纳入医疗保险体制的城镇职工总数为9200万人。

可观的数字往往掩盖了更深层次的矛盾。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已经开展医疗保险的城市,一些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和退休职工因为企业没有缴费能力还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行医保的过程中,为了转移社会矛盾,让一部分企业职工在不缴费或降低缴费标准的情况下,享受了医保待遇。

“这种现象的存在实际上破坏了医保体制存在的基础,一旦有人知道有人没交钱却享受和我一样的待遇,那医保制度的信誉就失去了,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险研究所主任关志强表示了他的忧虑。

而且,相对于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还只限于“城镇职工”,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被排除在外。对于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关志强认为,应该通过政府出面建立医疗保险救济制度来解决,但是,这在目前还只能是一个设想。

目前,医保已经显示出了其对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改革的促进作用。通过医保的推行,各地的医疗机构普遍开始有了竞争意识。

在医保已经成为各医院收入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下,为了争取被医保机构定点,有些医院开始进行内部改革,提高效率。其中中小医院、社区医院的积极性尤为高涨,大医院感到了竞争的压力。

齐齐哈尔市中医院为了吸引患者,主动将1077种药品的价格调低了15%—30%,并公开承诺阑尾炎手术等16种常见手术的费用标准。中华医院管理学会青岛分会会长苗志敏一边诉苦,一边不得不承认,医院在管理上还有压缩费用的空间,

北京地区的医院联合起来同医保机构讨价还价的现象也一直存在。当医保机构决定公开各医院病种的治疗价格时,医院一下子就慌了,因为每个医院在治疗过程中都有见不得阳光的地方。

关志强说,在医疗消费市场上,有一群“无声的消费者”,这些人是医疗毫无保障的农民和城市中没有能力参保的人群。但是,这个最弱势的人群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盘剥。

因为医保的推行,医院的收入受到了影响。作为这个市场的主导者和实际上的经营实体,医院当然对此心有不甘,一有机会便会从其他途径把“损失”的利润弥补回来。

阴影正在向“无声的消费者”头上弥漫。“旁边就坐着农民兄弟,我能不向他多收点吗?”这是一个大医院的院长亲口对关志强说的。

关志强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他说他一直想做一个调查,对比一下农民和没有参保能力人群在医保前后的医疗开支,但苦于没有经费。他现在手上只有个案,没有全面的调研结果,但是他肯定地说,这种现象已经出现,而且正在蔓延。

“这部分人的医疗本来就没有保障,还要出钱支撑庞大的医疗体系,这是最大的社会不公正。这才是我最担心的。”关志强说。

对此,他仍寄希望于医保的推广。他说,只有医保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其对医院的影响才会更大,参保人治病的费用标准也会为社会广泛关注。“无声的消费者”们可以获得参照,医院也会慑于舆论的压力,不敢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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