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本伦理学》为线索的理论伦理学研讨会”述要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2-08 17:30:11 点击:

鉴于学界鲜有召开理论伦理学研讨会的情况,2017年11月25日,湖北省伦理学会、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学报》杂志社和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在武汉市举办了“以《人本伦理学》为线索的理论伦理学研讨会”。《人本伦理学》是湖北省伦理学会名誉会长、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韩东屏于2012年推出的专著,该书建构了一套不同于以往的伦理学理论体系,对伦理学的诸多一般性问题都给出了新的解释。本次会议引发了不少人的兴趣,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河北、陕西、江苏、江西、湖南、湖北等地20多所高校的50多位学者,本着会议主办方“不作褒奖,只谈问题”的倡导,对一系列原理层面的伦理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锋,其讨论重点为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人本伦理学”的问题

“人本伦理学”突出“人本”的做法,引起了不少与会者的关注与思考。

湖南师范大学向玉乔教授认为,人本伦理学既以“人本”命名,就应对其人本性特征有所澄明,以使之区别于其他类型的伦理学。在他看来,伦理学大致分三种类型,即自然主义伦理学、超自然主义伦理学和人本主义伦理学。华中师范大学龙静云教授认为,人本伦理学应围绕人来展开,关注四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人的道德需要,二是人的道德权利,三是人的道德自由,四是人的道德发展。王泽应教授提出:凡以“人本”立论的理论,都应借鉴马克思的人本主义思想,这就是重视人的生存和发展,关注人的自由和解放,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视人为一种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合一的存在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龚天平教授提出两个意见:其一,人性理论是伦理学建构的根基性问题,它规定着伦理学未来的逻辑进程,《人本伦理学》作为一套原创性理论,也应该对其进行探讨。其二,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道德的善恶问题,可《人本伦理学》只谈到“道德是善的为人处事方式”,这一观点有待完善。湖北大学戴茂堂教授指出“人本”概念的使用存在风险,往往会令人想起自然中心、人类中心的说法。

韩东屏教授对以上存疑处给出四点解释:首先,这套理论用“人本”命名,主要在于它将人视为道德的主人,将道德视为满足人需求的工具,同时提出了兼容个人目的与社会目的的人的道德原则,使之不仅与那些以其他东西为本位的伦理学相反对,而且也与其他从人出发的伦理学不同。其次,书中没专门讨论人性是个不足,但里面还是有对人性的看法,是在论述社会赏罚为何能调控大众行为时,把人性解释为怀赏畏罰的自利性。第三,善恶是道德评价词,以道德规范为评价标准,违背底线道德规范为恶,符合高线道德规范为善,中间状况则为正当,因而善恶出现在道德规范之后,只要有道德规范善恶自明。第四,“人类中心主义”不应被视为一个贬义词,人类永远无法超越以自身为中心的立场,而这也不意味必将导致对自然的破坏,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做法也是人类中心主义的。

二、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这是伦理学研究的一个前提性问题,中外伦理学界都有所论述。

中国人民大学龚群教授指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十分重要,尤其在中国伦理学论域更是如此,但《人本伦理学》一书似乎没有对其进行讨论。在他看来,目前国内伦理学界对此问题有五种不同回答,即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问题、实有和应有的关系问题、善与恶的问题、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义务的问题。然而,这些回答经分析均不够确当,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应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对此,同为中国人民大学的焦国成教授不予赞同,因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也是法学要研究的基础性问题。他认为,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维度在伦理抉择,而不是哲学上的“谁第一性、谁第二性”,它应该是道德的义务与权益的关系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张国钧教授一方面认同龚群教授的观点,另一方面指出这个观点需要注意回应当年罗素再三强调的一个说法: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的主题。也就是说,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和人类社会的主题是什么关系的问题。否则,这里会出现混乱。

韩教授承认《人本伦理学》确实没讨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但由于自己是将伦理学定义为“系统研究各种道德问题的学问”,所以“道德是什么”的问题在自己看来就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因为所有道德问题都与道德有关,伦理学对其他所有道德问题的回答,最终都要以把握道德的本质为先决条件。

三、道德的界定问题

如果伦理学的基本问题的确是“道德是什么”的问题,那么对道德的界说无疑就极其重要,因为它会影响到一系列与道德直接相关的概念的解说的准确性和妥当程度。

南京师范大学陈真教授认为,《人本伦理学》关于“道德作为善的为人处事方式,是源于人的需求又服务于人的需求”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这里的人是抽象的没有差异的人,但现实中的具体人都分属不同利益集团,他们的利益或需求并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道德这时该服务于谁的需求?二是历史和现实社会中实际存在的道德规范并不一定都是“善的为人处事方式”,如印度的妻为夫殉的道德,所以这里有将应然道德与实然道德混为一谈的问题。

山东大学刘陆鹏教授认为,将道德划归符号文化中的指令文化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那对普遍存在的道德行为该作何解释?二是“指令”带有强制之义,这就与道德的自律本性相冲突。道德是不可强制的,一旦强制就不再是道德。虽然道德也有他律的一面,但那仅指道德规范最初是外在于人的规范。

韩教授对陈教授的回应是:道德作为一定社会群体中的人们约定俗成的产物,不是用于满足群体中某些人的特殊需求的,而是用于满足该群体中所有人的两种共同需求的,因而道德不存在该服务于其中哪些人的问题。至于现实社会中,有些具体道德规范不具有善性,只会出于这两种原因:要么属于异化道德所致,要么是认知失误所致。

韩教授对刘教授的回应是:道德和道德行为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前者是规范,后者是行为,即遵循道德规范的行为或可用道德规范评价的行为。也就是说,道德行为属于行为,而不属于道德或道德规范。所有的规范都内含指令信息,法律、政令等正式规范形成的指令属于强指令,具有强制性,而习俗、道德等非正式规范形成的指令属于弱指令,没有强制性。康德和西方的元伦理学还把道德规范称为“律令”、“命令”、“绝对命令”,这些概念显然是比“指令”更强的用语。这也说明概念的“强”跟强制性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也是如此,强制性不是来自用语,而是来自规范或指令的后面有组织性的赏罚力量作为后盾。

四、“道德工具论”的问题

“道德工具论”是人本伦理学根据其对道德的起源和本质的探讨而得出的一个重大结论,这个观点受到诸多与会专家质疑。

南开大学阎孟伟教授的质疑是:如果道德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那么道德作为一种工具,它满足的目的是什么?此外,道德工具论是接近道德功利论的表达方式。可人们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行事,有时不仅不一定带来幸福和利益,甚至还意味着牺牲,那道德作为人的工具在此满足的是人的什么利益?

湖北大学江畅教授认为,道德最初是以人的工具形式出现,但逐渐获得了目的的意义。道德的目的意义在于使人不完全受自然法则的控制,高于万物,成为自由的主体,拥有尊严。而道德工具论会面临解释难题:工具都有可替代性,道德既有可替代性的一面,也有不可替代性的一面,道德作为人格的构成要素、作为人之为人的规定性,就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的。戴茂堂教授认为,道德工具论将道德视为外在于人的东西,但实际上道德首先是德性,与人是浑然一体的。

韩教授对陈教授的回应是:其一,所有的文化作为人的创造物都是满足人需求的工具,道德这种工具的目的是满足人的这两种特殊需求,即形成和谐人际关系和自我实现。其二,真正的道德只在“善善冲突”的特殊情境中提倡自我牺牲,如见义勇为,这种自我牺牲不仅不会降低人的价值,实际上还会提升人的价值,仍有益于人的自我实现。

韩教授对江教授和戴教授的回应是:道德工具论是在终极意义上说的,在相對意义上,道德也会成为目的。如在学习道德或搞道德建设时,但学习道德和道德建设都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道德服务于人。而道德的不可替代性,并不能改变道德的工具属性,比如衣服、语言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至于道德与人格或德性,它们是这样的关系:道德最初就是外在于人的社会规范,德性或道德人格则是道德规范经个人学习、教育和修养而内化于人的结果。这个结果不再是道德规范,而是人的内在素质。犹如由饭菜转化成的人体成分不能还叫“饭菜”一样。

五、道德的演化问题

道德本质上作为满足人需求的一种工具,在历史上有没有发展变化?它又是怎么发展变化的?人本伦理学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也受到了与会者的批评。

上海师范大学陈泽环教授指出,《人本伦理学》在论证了“道德是善的为人处事方式”之后,接着就谈道德的退化与进化,并主要谈道德的退化,这似是一种幽暗意识。道德在历史上的演化过程,应是既有退化的一面,也有进化的一面。

武汉大学左亚文教授对《人本伦理学》将道德退化中的两种历史悲剧,即“道德的因人而异”和“道德的反客为主”说成是“道德异化”提出异议,认为这是将道德异化和道德的二重性混淆了。道德的二重性指道德有“双刃剑”效应,其规则本身就是约束,善当中蕴含着恶,因而道德的因人而异和反客为主,都属于道德的恶的一面的表现,不属于道德异化。

对陈教授的质疑,韩教授的回应是:虽然道德最初是满足每个人的需求的工具,但当社会分裂为相互对立的阶级之后,道德出现了因人而异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和反客为主如“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变化,这些变化都是对统治阶级有利而对被统治阶级不利的结果,于是道德就由满足每个人需求的工具异化为奴役被统治阶级的枷锁。正因道德演化的历史就是这样的,所以在将道德界定为“善的为人处事方式”之后接着就谈道德的退化,并非幽暗意识,而是要让叙事逻辑与历史逻辑保持一致。

对左教授的质疑,韩教授的回应是:由于道德异化是历时性事件,即无论道德因人而异还是道德反客为主,全都是后来才发生的变化,而道德的善恶二重性,如果确实存在的话,也是同时性状况,即善恶二重性是一起出现的,所以道德变得因人而异和反客为主,就不可能是道德二重性的表现,只能是属于道德异化的结果。

作者简介:张爱丹,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430074;曾玉华,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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