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1+3+N”框架稳步落实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1-22 08:50:29 点击:

汽车,节能40万吨标准煤。目前,全省已新增或更新公交车1064辆,其中节能环保型1005辆,占比94.45%;已新增或更新出租车1121辆,其中节能环保型918辆,占比81.89%。

二是部民生实事工作要求2016年实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覆盖,车辆上线率90%以上。目前,全省“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的上线率为95.24%。

三是部民生实事工作要求2016年基本实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目前,我省已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实现纳入2016年考核任务的相关接口131项,日均上传数据约350万条,工作进展位居全国第一梯队。

推进“1+3+N”信息化框架体系的优化完善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及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和时间、目标,开展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一是完善行业数据中心。完成了新版综合查询模块开发。

二是推进运政业务平台应用。完成运政信息系统全省升级推广,全省已全面启用新版运政信息系统;省本级、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台州市本级以及嘉兴所有县级运管机构已正式启用接口模式,其他地市的市本级及近一半的县级运管机构已实现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完成了全省窗口调查摸底,召开了全省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会议;举办了全省行政许可窗口人员培训班;并结合网约车相关政策的出台,组织开展运政信息系统相关发证和考试模块的修改。

三是加快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完成温州试点,召开了综合监管工作现场会,举办了全省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工作培训班,并印发了《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杭州、台州、衢州、舟山等地市开展应用培训和推广实施工作。按月对“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的安装率、入网率等进行通报,全省“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的入网率达到98.96%,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車辆)的入网率达到91.77%。推广应用移动稽查APP,杭州已全面应用,其他地市的市本级及近一半的县级运管机构已开通移动稽查APP账号。

四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了改版后的浙江运政网站功能、安全测试和数据导入工作。

五是推动“互联网+”运输服务发展,与“爱车健康”等维修互联网应用企业进行接洽,与部公路院合作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的技术平台搭建和验证性测试。

加强信息保障,护航G20峰会

一是对局接待室进行了适当改造,整合6块显示屏,分别接入站场视频系统、入杭营运车辆监控系统、包车管理系统、危险品运行监测系统、运政信息系统,开通了3门值班电话和语音会商系统,为峰会联合监管提供应用环境保障。同时,协调厅信息中心、杭州市交通局、杭州市运管局,根据行业监管的实际需求开发了入杭营运车辆监控系统,并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测试和完善。

二是通过下发“两客两货”联网联控工作通报和道路运输证件过期情况通报,促进行业管理基础工作的夯实。并根据各级用户反馈的问题,处理各类信息系统软件缺陷5个,改进完善功能11项,同时新接入各地视频图像超过2000路,为省局落实动态监管职责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督促各地加快推广应用综合监管平台。至决战阶段,已有8个地市正式应用综合监管平台服务峰会安保工作。整个峰会安保期间,全省通过综合监管系统发现涉嫌违规问题8504个,派发监管工单1165单,立案查处80件。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从8月28日省局G20峰会联合监管工作正式启动后,共编报G20峰会行业监管工作日报10期,省厅专报信息1期。

四是编制了G20峰会道路运输网路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了工作职责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并两次召开电话会商会议落实最新的工作要求,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市运管局和物流服务中心。

五是按照公安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局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的签订,以及技术开发单位和部分运输企业签订G20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做好网站域名等信息备案工作。

六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和信息安全厂商对外网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扫描和检测,督促开发单位及时整改 发现的问题。并按照省厅网信办和公安部门要求,在不影响公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在不同阶段对开放在互联网上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分时段或全时段关闭,并处理好系统关闭带来的影响。

补齐信息化的基础短板

结合当前道路运输信息化工作实际,2017年主要工作思路:一是围绕数据质量提升补齐信息化基础短板;二是围绕信息资源整合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三是围绕扩面、扩容、扩能深化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四是围绕车辆能耗监测提升节能减排工作成效。

提高行业管理基础数据质量。按照部省运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考核指标和省级政府数据资源归集数据质量规范要求,在全省开展行业管理主要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省级行业数据中心升级,建立数据质量评价模块。通过加强窗口管理、规范业务操作、研究管理闭环等措施,提高静态数据质量。业户经营许可证过期60天占比不超过0.5%,从业人员证件过期180天占比不超过0.5%,车辆营运证过期占比不超过0.5%,车辆年审过期占比不超过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过期占比不超过3%。

推动行业数据中心扩容增效。开展省级行业数据中心升级,建立数据质量评价模块,重点推进驾培学时、维修检测、出租公交等动态运行数据的接入,开展与公安、工商、保险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按照省厅综合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部署,推进行业数据中心与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的数据交互和服务共享,提升对行业信息化应用的支撑能力。

研究新形势下的信息化发展。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管理信息化和市场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实施策略,制定《浙江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行动计划》,引导各地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措施促进各子行业的“互联网+”运输服务新业态发展,推进行业服务能力提升和信用体系構建。开展大数据在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研究,制定《浙江省道路运输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坚持示范引领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加强数据采集,提升数据质量,挖掘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促进大数据在道路运输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行业转型升级。

支撑各子行业应用深化

客运领域瞄准行业精细管理。一是开展客运包车管理系统升级,开发省内临时包车备案模块、加班备案模块以及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接驳运输备案模块,加强对加班车、接驳车的管理。二是依托客运管理子系统升级项目,基于客运场站数据、营运车辆基础数据、班车经营权数据、卫星定位数据和GIS引擎,开发可视化的营运线路走向管理模块,开展省际班车实际营运线路的拟合、确认和维护工作,实现对省际班车物理线路的现代化管理;初步建设客运监测系统,实现客运行业综合分析展示,企业资质、车辆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运行异常等信息监测等功能。

货运领域扩大监测业务范围。完善货运监测系统,一是通过对无车承运人业务系统等数据的接入和比对分析,开展无车承运人信息化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无车承运人运营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二是通过对普货实名制路单的接入和比对,实现身份证号验真接口的调用,落实货运实名制的管理要求,促进货运行业规范发展。

维修领域研究电子档案建立。开展汽车维修电子档案应用体系建设和推广模式的研究,探索汽车维修电子档案应用体系,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完善推广模式,研究形成高效的数据上传机制、客户评价机制和区域平台的建设运营方式,为健全修车记录、提升维修质量、透明市场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手段和依据,提升我省机动车维修行业信息服务水平。

驾培领域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一是根据《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驾培管理子系统(驾培监测子系统)的改造和实施部署,实现与各厂商计时平台、全国驾培平台、公安交管相关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进一步规范驾驶培训经营活动,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开展从业人员考试子系统升级改造,规范考试子系统业务规则和流程,调整考点(驾校)模块功能,提升系统性能,完善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公众服务能力。

出租领域支撑新业态纳轨管理。进一步完善运政信息系统网约车相关管理模块,在全省推广应用出租汽车管理模块,进一步完善并印发《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建设指南》,指导地市做好出租汽车的信息化监管,相关异常数据和工单接入综合监管平台。

公交领域加强数据采集利用。完善运政信息系统公共汽车相关管理模块,在业户、车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线路、站点基础数据信息的采集;进一步推进卫星定位等动态数据采集,指导地市做好公交监测系统的推广应用,相关异常数据和工单接入综合监管平台。

提升综合监管应用成效

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将在今年工作基础上围绕扩面、扩容、扩能进一步深化应用,力争到2017年底形成到边到底、运转高效、业务协同的新局面。

建章立制、落实考核,实现应用范围大提升。督促各地把制度和机制建设作为平台推广应用的根本保障,通过细化制度、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应用,确定综合监管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有效落实工作任务。到2017年6月30日,全省100%的县级运管机构要启用综合监管平台;省级行业综合监管中心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机制,形成联合办公、协同处理和业务闭环的监管工作环境。

分解任务、落实举措,实现信息容量大提升。指导各地把行业运行动态数据的汇集和应用作为平台推广应用的重中之重,通过细化分解各子行业的数据汇集任务和落实配套的行政手段,不断丰富数据类型、提高数据质量,实现信息容量大提升。到2017年12月31日,接入100%的跨县客运班线车辆进站数据、二级及以上客运站主要点位视频图像、主要物流园区车辆出入数据、规模较大货运场站主要点位视频图像、综合性能检测站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数据、驾培学时明细数据,并汇入综合监管平台;设区市全面接入公交运行数据,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城市接入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行业运行动态数据。

完善规则、优化软件,实现运转能力大提升。一是引导各地把业务研究和规则优化作为平台推广应用的核心能力,不断丰富规则、磨合机制,推进监管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完成客运班车加班、接驳管理、货运无车承运人、驾培学时、公交运行、出租(含网约车)运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新增监管规则的制定;开展与外省运管和省内横向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问题发现渠道,形成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监管闭环。二是抓好项目推进,到2017年9月30日,完成综合监管平台软件架构的优化和系统性能的提升:完成监管规则库的架构调整,实现异常规则和工单规则的逻辑分离,以及全省统一的必选规则和地方个性化自选规则的逻辑分离;完成监督检查、督查考核模块的开发;完成移动APP应用的架构调整和功能修改。

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许可办理和提升便民服务。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根据行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管理政策调整,及时向基层窗口培训传达有关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理清业务规则,明晰业务逻辑,加强业务闭环,调整运政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提升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省、市、县窗口部门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局面;四是提升便民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推广快递送达等便民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提升运政窗口形象。

继续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和推广应用。一是发挥运政信息系统集中部署的优势,由省局统一实施全省运管机构许可事项及处罚事项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实施权力事项库许可及处罚事项的垂管,减少市县运管机构的工作量;二是推进运政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相关服务功能的整合,拓展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网工作实效;三是积极开展数据归集与共享工作,在主动共享数据的同时积极联系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接数据,加强数据校验,提高办事效率。四是配合财务处推动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缴费等事项接入在线公共支付平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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