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

来源:党史学习 发布时间:2023-01-08 08:00:05 点击:

提 要:本文简要评述了新时期中国多种史学思潮的内在联系,指出多元化史学思潮在中国已经形成,唯物史观的理论影响在下降。分析了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理论缺陷,认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应当发展成为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并对马克思主义新历史观的基本内容做了分析的和综合的探索,勾画出大致的理论轮廓及其建设线索。

关键词:唯物史观 马克思主义 历史环境

1978年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中国现代历史的新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最深刻的变化。改革的同时实行开放,多种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思想也经过各种途径被引入,与中国大地上原有的一切因素产生了复杂的互动作用。新时期中国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也给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社会主体即人带来了复杂的深刻的变化(这种环境变化本身也是人造成的)。新时期社会主体即人的变化,可以从多方面加以描述,其中最根本的一点便是人的自主性、独立性逐步增强。历史研究工作者作为敏感的知识分子中的一个群体,自主性、独立性也逐步并显著地增强了,而且带有创造文化的知识分子的特性。以上当是作为现实社会分工领域的历史学包括史学思潮,在新时期发生重大变化的根本原因。

“文革”结束到20世纪末,我国史学有了很大的发展。就史学思潮而言,唯物史观的影响在下降,多种思潮竞争,史学思潮的多元化正在逐步地实际形成。这应当是我国史学发展并促成它继续发展的征象。当然,这种史学思潮多元化格局也还带有它的时代特征。

“文革”结束,史学界经过“拨乱反正”之后,沿着两条路径恢复和建设史学。一种是一部分历史学者提倡弄清历史事实的考据研究。在当时,这应当是对严重败坏史学声誉,只追求价值目标而根本不讲学术性、科学性的“儒法斗争史学”及其研究手法的一种更深入的批判,是有其积极合理性的。持这种主张的一部分学者后来走向轻视以至忽视、排拒史学理论,便很自然地受到史学界不少学者的批评。但辨证历史真实信息的实证研究,对史学永远都是需要的。当时重建史学的另一条重要路径,便是加强史学理论研究。那时教育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一些与史学有关的会议,都提倡加强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研究。由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提倡,伴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史学界开展了历史发展动力问题的大讨论,同时还有学者对文明历史的内容进行了探讨。这是继对“四人帮”阴谋史学的政治批判之后,在学术领域对阶级斗争史观的批判和否定,以求恢复和重新认识唯物史观。从1983年兴起持续数年的“史学危机”论,核心内容之一便是不满意现存的史学观念和历史研究模式,要求加以改变。当时现存的历史研究模式,与唯物史观有关的有两种类型:一是打着唯物史观名义的阶级斗争史观,一是流行多年的传统唯物史观。对于前者的否定,当时包括坚持传统唯物史观在内的各派学者意见基本都是一致的。对于后者,情况就要复杂多了。当时直至今日,史学界相当多数的学者还是坚持唯物史观的。但突破传统唯物史观的局限,以至怀疑、否定唯物史观,在当时实际也已经出现。一种意见是将唯物史观等同于阶级斗争史观,如一些年轻史学工作者提出唯物史观指导下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就是“阶级斗争史学”、“革命史学”,以为在否定阶级斗争史观的同时,也就否定了唯物史观。这种认识显然是肤浅的。另一种则是对传统唯物史观有较多以至很深了解的学者,也对传统唯物史观的局限性表现出了不满。这当中又分成多种情况:其一,沿着马克思主义方向思考的历史学家对传统唯物史观个别观点和部分原理的突破。对此70年代末80年代初便已提出,而自1984年开始以黎澍先生为代表掀起的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的讨论热潮,突破了传统唯物史观的只有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理论命题。关于社会形态问题的讨论,学者们提出了三形态说、四形态说、六形态说等,旨在突破传统唯物史观的五种社会形态说。对此真正有所突破而取得进展的是提倡现代化史学的罗荣渠先生提出的一元多线的历史发展观,他以生产力发展作为判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基本标准的一元多线说,有力地突破了以生产关系作为基本标准的五种社会形态的单线演进说。对现代化史学还需补充几句。现代化史学的提倡者们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范围内提出和探讨问题的,但现代化史学的探讨者中也有一些学者是以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指导原则的。而绝对唯心主义者克罗齐提出这一命题,是以否认世界和历史的客观存在作为世界观、历史观的理论基础的。有些学者在鼓吹现代化史学的同时,否定和抹煞革命史的存在及其价值,认识根源便在于此。其二,科学主义思潮对唯物史观的排拒。金观涛在80年代初运用控制论、系统论方法研究历史时,还申明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进行研究的,但很快便显示出用系统方法排拒唯物史观的倾向。他否定一切哲学(实际是指唯物史观)对历史研究的指导作用,观察历史时只强调相互作用,而否认历史发展中存在根本的物质支配因素,从而表现出与唯物史观的对立。流行的传统唯物史观是有缺陷的,重要的表现之一便是它存在忽视人的倾向。就此而言,从根本上脱离主体、价值来考察历史的科学主义思潮,也决不会比唯物史观更为高明。这股思潮热闹几年便消歇了。但也不应完全否定科学主义思潮给我国史学研究带来的新鲜气息,由这股思潮带来的系统方法、历史计量方法等仍是未来我国历史研究的有效手段。其三,随社会学复兴而兴盛的社会史热潮,形成了对传统唯物史观的强大冲击。上文说过,流行的唯物史观的主要缺陷之一是忽视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而社会史的研究取向正是侧重研究社会历史主体的人。新时期我国社会史学的三种基本理论主张,以冯尔康为代表的社会生活、社会关系说,以乔志强为代表的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说,都主张社会史是一门着重研究历史主体———人的专门史。以陈旭麓先生为代表的学派则将社会史视为一种通史研究的视角和理论模式,这种对社会史的理解,也是不满意于传统唯物史观社会历史视域的不够全面,而力求扩充历史研究领域,其所扩充的历史内容,主要也正是社会主体人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的发展。提倡社会史的学者们对传统唯物史观是有较深入了解的,但社会史研究者没有采取与传统唯物史观对立的态势,而主要采取扩充历史研究领域内容的方式以强调历史主体人的研究。尽管社会史并没有采取与传统唯物史观对立的方式,但由于它突出了对人的研究,已经使更多的学者看出了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在我看来,目前主要研究人的历史发展的“社会史”,应是整个历史学分支之一的专门史,由于人们对“社会”有着多种不同的理解(请回忆一下五六十年代“社会发展史”对社会的理解),故这支专门史不宜笼统地称为“社会史”,不妨称为“社会主体史”,主要研究社会历史主体人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的发展。其四,新时期兴盛起来的文化史也同样冲击了流行的唯物史观。一部分学者倡导的大文化,囊括了人类历史所创造出来的一切,于是有心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等。这种大文化理论覆盖的历史面在不少地方超过了流行的唯物史观的历史视域,这是其吸引了相当一批研究者的原因。但将文化等同于人类历史中的一切,人类历史也就成了文化史。文化的实质是精神,那么,人类历史实质上也就等同于精神发展史。这同唯物史观强调的生产力发展和物质生产方式是历史的根本动因和现实基础,显然是根本对立的。这固然冲击了流行的唯物史观,确实成为新时期历史解释中的很富特色的一元,却也并非正确的历史之见。人类历史之所以不同于自然史,就是因为产生了人的精神因素及其作用。人类历史的一切层面和领域确实渗透了人的精神因素,但精神因素并不等于人类历史中的一切。比如,物质生产结果的产品,乃是带有一定目的等精神因素的人与其自然物对象经由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而产生互动作用的结果。这种产品中固然渗透着精神因素,但显然包含着比精神因素更多的内容,而且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也并非只是精神活动。如果文化史的研究对象指向精神领域和精神现象,学者们也还可以有不同理解,但将文化史等同于整个人类历史,则失之偏颇,因为文化史毕竟只是整个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五,历史认识论研究的兴起,情况也是较为复杂的。过去流行的唯物史观及其指导下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只有一般的认识论,没有专门的历史认识论。新时期我国开展的史学理论学科建设,历史认识论是其中极为重要的构成部分。历史认识论研究无疑可以从属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在西方,历史认识论是在批判的分析的历史哲学推动下建立起来的,其研究取得了许多给我们以启发的成绩。但批判的分析的历史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历史认识论以历史学作为本体。至于历史学所要研究的人类历史,或者加以回避,或者根本不承认人类历史过程的存在。批判的分析的历史哲学及其历史认识,对新时期我国史学研究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国史学界对历史学自身的认识也逐步走向多元化了。

从以上对新时期我国史学思潮发展的简要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史学界对历史和历史学认识的多元化已经实际形成。在我看来,这标志着我国历史学的发展和进步,并预示着我国历史学的进一步繁荣。正如物质生产必须经过市场经济的竞争才得以高度发展一样,历史学(其他学科也一样)也必须经过各个史学流派的竞争才能获得高度的发展。

在新时期史学和史学思潮发展的基础上,未来我国史学将会如何向前发展?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必须追问:究竟什么是历史学?多年从事历史研究的人也未必能对此做出准确的回答。通常人们认为历史学就是历史论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这些历史论著中所表达出来的历史知识。一部史学史也就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史学著作以叙述历史知识的发展。这种看法有其道理,但这种直观看法却是有欠全面和深刻的。在我看来,广义理解的历史学乃是作为研究主体的历史学家通过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手段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历史研究这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即历史知识。只有对历史学涵义的这种较为全面的理解,才能有助于我们判断未来史学的发展。据此可以看出,历史学家和历史存在是进行历史研究活动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历史学的发展取决于历史学家对历史存在的看法以及用什么认识方式来研究历史。所谓历史学家便是具有研究和认识历史能力的一批人。历史学家之所以具有这种历史认识能力,不是先验的,而是经过长期思维训练而形成了一种以历史观为核心的知识结构。历史观之所以成为历史学家知识结构的核心,正是因为历史观支配了历史学家对历史存在的基本看法以及决定采取什么认识方式来研究历史。前文提到的新时期我国史学思潮已经逐步形成的多元化格局,归根结底,便是指史学家们采取了不同的历史观(包括史学观)以及不同的认识历史的方式。

未来的我国史学和史学思潮,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态势还会继续进一步发展。在我国未来史学多元化的发展格局中,马克思主义史学将会占据什么地位?这是近些年来人们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唯物史观指导下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史学界占据支配的主流地位,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处于独占的地位。因为在当时“舆论一律”的社会文化氛围中,其他史学思潮是不可能形成气候的。当时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存在两种主要史学思潮: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思潮是力求较全面地理解唯物史观的,由它影响的历史研究应当视为以往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正宗。阶级斗争史观从实质上严格说来并不属于唯物史观,因为唯物史观的实质主要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生产方式的角度来观察和研究历史的。阶级斗争史观却视此为唯生产力论,不仅对之进行政治大批判,甚至剥夺了它的生存。所以从实质上看,极端片面的阶级斗争史观并不属于唯物史观(这同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包含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是两回事)。由于这种阶级斗争史观也打着唯物史观的旗帜,所以通常人们也将之视为唯物史观中的一个理论派别。有些青年学者甚至将它等同于唯物史观,则显然是一种误解。文革结束,史学界在“拨乱反正”后掀起的历史发展动力问题大讨论,包括我当时写的有关重新理解文明史内容的文章,目的都是批判和否定阶级斗争史观,以求得对唯物史观的正确理解。80年代中,我是“回到马克思”论者。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对自己的这种主张还缺乏清晰的认识。然而就我当时的基本认识水平看,所谓“回到马克思”实际就是回到唯物史观,这表现在我那时的多篇文章中。经过更深入地细致梳理,我才发现那时的主张中,也还孕育着一些新的思考因素,只是我当时还没有明晰地意识到。1963年我随黎澍先生读研究生,正式开始学习和研究史学理论。黎澍先生给我开列的必须精读的一长串马克思主义原著书目中,第一二两篇便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我是从这里正式开始进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由于《德意志意识形态》30年代初才公开出版,许多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先辈是无法读到这部著作的。而从这两部著作中提供的“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以及不能仅仅直观地观察事物,还必须从主体及其实践来思考等理论原则深入下去,继续思考,那是有可能得出不同于传统唯物史观的历史理论模式的。可惜四清运动以及接着而来的十年动乱,使我无法继续进行理论研究和思考。文革以后重新开始史学理论研究,由于缺乏更深入的连贯思考,认识也大体上随着社会的思维定势。有些青年史学朋友对我说,你的思想还不那么僵化。如果此话真有一点道理,那恐怕就得益于马克思上述著作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多年来马克思讲的“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以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经常地萦绕在我的脑际。最近若干年,我重新研读马克思的有关著作,也较广泛地涉猎了国内外的一些哲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人类学等论著,同时也得益于我国学者研究国外多种思潮的成果,经过融汇,在历史和史学理论认识上终于取得了一些进展。我现在想的问题很多,其中经过多年思考的心得之一,便是比较清楚地看到了流行多年的也是我曾坚持过的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我当然不是像敌视唯物史观论者所做的那样,而是继续沿着马克思所开辟的理论方向进行思考。

当然应该历史主义地看待唯物史观。唯物史观的提出,在人类社会历史理论发展史上起过重大的作用。唯物史观指导下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成为世界史学中最重要的流派之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从巴勒克拉夫的《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中便可看出。唯物史观指导下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取得了许多重要史学成果,这也是有目共睹的。至于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指导下中国革命和其他许多国家革命的成功,更是显示了其巨大的历史价值。当我们从革命年代进入建设时期又经过了许多年,唯物史观已经到了应当进行自我批判的时候了。只有进行深刻的自我批判,马克思主义才能更全面地认识理解现实社会和历史。从当代社会和科学发展水平来看,唯物史观确实存在着相当多而且是严重的理论缺陷。有关历史唯物主义(史学界习称为唯物史观)的著作极多,各本所述以及强调之点略有不同,以下当是所有这些著作提供给读者的唯物史观的最基本原理:其一,人类社会及其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历史包括什么内容?历史唯物主义著作一般不专门讲社会及其内容,当然不是没有看法。从其总体叙述以及所做结论中大体有两种基本见解:一是社会即社会经济形态,指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的经济基础与政治、思想上层建筑的统一;一是认为应当包括生产力,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构成的物质生产方式总和是经济基础,即社会经济形态。而由物质生产方式总和构成的经济基础与政治、思想上层建筑的统一则是社会形态,也有的论著做这样理解后仍称之为“社会经济形态”。这里讲的“政治、思想上层建筑”是包括了相当多内容的,不再细分。以上便是传统唯物史观对社会及其内容的基本看法。

其二,人类社会历史按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向前发展。传统唯物史观并不否认人的自主活动,但强调必须按照客观必然的历史规律行动才能成功,否则便要失败。唯物史观认为自己已经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其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被视为社会历史观的根本问题。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唯物史观有时被高度概括为从社会存在说明社会意识的根本研究途径。

其四,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决定,主要以生产关系作为标准,人类历史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依次演进。也承认个别国家、民族可能跨越某个社会阶段,然而就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而言,则坚持单线发展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说,亦称五种社会形态说,或五种生产方式说。

其五,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社会革命)、科学实验(指自然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

其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有些著作中实际是说只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亦承认杰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唯物史观当然还有许多内容,这里并不打算评述唯物史观的全面内容,无须一一列出。但以上诸点应当是涵括了唯物史观的理论核心及其最基本原理的。我经过反复的理论思考及结合

基本历史实际的考察,发现正是唯物史观的这些最基本原理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关于第四、第六两点,在新时期开展的有关讨论中,尽管有些学者仍然坚持这两个理论命题,但许多学者已经看出了这两个命题的局限与不足,故这里只对其余几点做一些最扼要的分析。

关于第一点。承认人类社会历史的客观存在在理论方向上并没有错,我们今后还要坚持。传统唯物史观在这里存在的局限,主要表现为对人类历史客观存在的方式、理解上有些简单化(详见后文)。唯物史观在第一点的主要缺陷是对社会历史内容的理解。关于生产力,传统唯物史观有多种说法,然而都将劳动者列为其中要素。但唯物史观强调的是生产力的物质性,提出生产力这个概念旨在“回答人们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来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物质资料属于社会环境中的物质的要素。生产力理论的研究指向是社会环境中的物质要素,它当然不可能离开劳动者来阐述,但劳动者作为人本身的生存生活状况则并非是其研究指向。生产关系指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看起来是讲人的。但传统唯物史观强调的是生产关系的客观物质性。生产关系理论的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所以斯大林和苏联哲学界干脆将生产关系总和说成是“社会经济制度”。可见生产关系理论研究的重心并不是人本身的状况。政治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的机构、制度,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精神产品,说的都是社会环境中的政治因素、精神文化因素。唯物史观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实践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诸命题,都不可避免地讲到人。但这些命题的理论指向仍在于社会环境诸因素。人只是这些环境因素及其变化发展的承担者,而人本身并非它所着力研究的。总起来看,传统唯物史观对社会历史内容的理解,导致它虽然离不开人来阐述问题,但它讲的社会实质上是指社会环境,因而存在忽视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及其实践活动的严重缺陷。一种忽视社会主体人的历史观又怎么能指导人们全面系统地揭示出人类历史发展的完整图景呢?我这里仅仅是讲历史研究。倘若联系现实生活,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挫折和失误,那就更加需要从历史观的高度,从唯物史观这个理论缺陷去寻找认识根源了。由于传统唯物史观忽视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它也就忽视了价值问题。传统唯物史观强调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研究问题,它的价值意识是非常强烈的,所缺乏的是对价值问题的理论自觉。

关于第二点。历史规律问题比较复杂,哲学家们还会继续讨论。但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从实际历史进程中已经看出,社会历史领域有规律,却不会同于自然规律,即这里不存在那种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必然的历史规律。因为人类历史中的一切都是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这里有规律也只能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规律,而实践通常总是在人的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在这样的规律面前,人的实践活动也不会只有一种必然的选择,而是在一定范围内有着不止一种的选择。下面结合唯物史观提出的社会发展基本规律来略加分析。以所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个“规律”来说,在人类历史实际进程中根本就不存在,找不出任何一条历史事实来支持这个规律存在,因此它纯粹是一种思辨的思维运动。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中,劳动资料包括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是死的东西,它们不可能决定生产关系。劳动者是具有能动性的,他们能决定生产关系吗?也不能。以原始社会晚期的生产力发展来说,人的劳动所得结果已经超出自己消费而有积余。这当然提供了有可能进行剥削的条件,从而有可能出现新的生产关系。美洲大陆印第安人的易洛魁人部落联盟,到19世纪时个人劳动所得除消费外也是有积余的,但当摩尔根在19世纪发现他们时,那里并没有向新的生产关系过渡。在这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并没有导致新生产关系出现。到19世纪还长期处于原始社会的,当然远不止是易洛魁人。绝大多数史学家都承认古希腊原始社会解体后出现的是奴隶制社会。金属工具和土地是不会决定出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劳动者也不会自动地将属于自己的土地等生产资料送给别人,甘愿接受剥削,从而决定出奴隶制生产关系。之所出现这种转变,是因为那时逐步地产生了一批具有经济支配能力的人,用各种手段强占了公共的和别人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创造了一套经济制度,强迫别人为自己劳动,这样才创造出了在当时是新的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生产关系。我国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的是酋邦型部落联合体,从夏禹到夏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个人消费后肯定有积余,但民间仍是原始氏族社会,没有出现阶级分化,即民间没有产生新的生产关系,而从酋邦首领一变为“王”,以“王”为首的统治集团对民间仍处于原始氏族社会的“众”在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政治关系的同时,也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这种状况大致保持到西周。经过研究当然可以给这种社会定个确切名称,但它决不同于古希腊的奴隶制社会。简要地说,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提供了新生产关系出现的可能,在某些地区却并未出现新的生产关系。另外的地区产生了新的生产关系,但却并非是生产力自动决定的结果,而是生产力要素以外的力量即逐步形成的当时社会支配力量的经济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由于当时各地区社会支配力量自身及所处历史条件不同,他们分别创造出来的生产、经济关系及早期文明社会形态也就有别。可见,没有生产力要素以外的社会支配力量的实践活动,生产力自身并不能决定出新的生产关系。至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离开人主要是当时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力量的历史实践活动,也都是不存在的。限于篇幅无法展开,但从上述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条唯物史观最根本规律的简要辨析,便已可清楚地看出此点了。我当然不是否定历史规律的存在,而是指出探求历史规律应当改换思路亦即改变认识和研究历史的方式。如果还是固守着传统唯物史观那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的客观历史发展规律,那就不能埋怨历史学家会逐步离开它了。

关于第三点。当马克思提出人们的社会存在(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时,较之以往思想家们提出的意识支配世界等观念,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和创造。但传统唯物史观从分析“社会”而得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却未必是正确的。

第一,传统唯物史观从直观的观察中所区分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概念是片面的。传统唯物史观讲的“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是生产方式以及社会的经济制度”*。由各种作品及其表现出来的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宗教的等理论、观点,以及与之相应的政治社会机构,还有科学、文学、艺术作品等,都是社会意识,而不属于社会存在。前面说过,传统唯物史观侧重考察社会环境。它从对社会环境的直观中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所做的机械区分,是不正确的。从本体论的即历史对象的角度看,对于生活在一定时代的社会主体人来说,他们生活周围的社会历史环境及其各种环境因素,对他们来说,都是社会存在(包括历史存在)。物质技术条件、经济制度当然是社会存在,是社会历史的物质经济环境因素的存在。政治(包括法律、军事)机构和制度,也是社会存在,是社会历史政治环境因素的存在。以书籍等物质载体形式表现出来的思想存在及其表达出来的各种观点同样是社会存在的一部分,即社会历史的精神文化环境因素的存在(一些宗教家、文人杜撰出来的上帝、如来、玉皇大帝、仙神鬼怪等不能为人们观察所证实即实际并不存在的荒诞事物,它们没有反映历史的社会的实际存在。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些宗教的神话的知识既已产生,我们也不能否认它们作为思想的一种社会存在。要了解一个时代人类社会的实际存在状况,对此也必须展开研究)。对于社会主体中的各个群体来说,其他群体以及人的相互关系,也是社会存在,即社会主体的存在。那么从本体论的即历史对象的角度看,什么是社会意识?一个时代的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各种实践活动中正在反映和生长着的意识和思维运动,便是这个时代的人们的社会意识。他们当中的某些人将观察研究各种社会存在(不仅物质经济存在,还有政治存在、精神文化存在等及以前的历史存在)及其经由人的实践而产生的复杂关系的结果撰写、创作而成的各种作品,又成了社会客体的精神文化环境的构成部分,并影响着当时的和后来的人。历史主体的活动着生长着的社会意识早已消逝,人们如何得知?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对于当代的历史认识者来说,历史上人们创造出来的一切,包括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客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以及联结二者的人们的各种实践活动,都是历史的社会存在。而人们研究历史时,除了残存的实物,主要便是依据文献即前人创造出来的精神产品。我们不能仅仅直观这些精神产品,而应像马克思说的那样,还要考察生产这些精神产品的主体及其精神生产实践活动,亦即考察这些主体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带着什么样的目的、意志、感情,运用什么样的认识方式与各种各样的认识对象(主要便是各种历史的社会存在)所产生的复杂的互动作用(这里需要吸取社会学、心理学等多种积极成果展开研究)。通过这些考察,我们不仅可以大体了解由各种各样的精神生产者所体现出来的一个时代的社会意识(这种考察还应结合由语言表现出来的公众社会心理来进行),而且通过人们社会意识所观察、把握的历史对象的信息,结合实物考察等仔细辨析,便可大体了解这个时代的各种社会存在。对于社会存在中的各个部分之间与各个部分内部的各个领域、层次间的关系、地位、作用,当然可以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但我们却没有理由只承认“物质”、经济因素为社会存在,而否认此外的其他各个部分也是社会存在。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历史上和现实中人们创造出来的一切,对于当代的认识者来说,都是历史的社会的存在,而中国人和各国人的正在反映和生长着的意识和思维运动,便是当代的社会意识。这才是对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问题的真正唯物而辩证的理解。传统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存在的理解过于狭隘,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地理解社会意识。

第二,对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二者关系,传统唯物史观认为物质生产方式、经济制度等社会存在是物质的,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精神的,第二性的,所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显然是离开人及其实践活动在抽象地思辨地议论二者关系。离开社会主体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是不会有像传统唯物史观说的那种物质的“社会存在”决定精神的“社会意识”的。历史的实际情况是,前述由各个部分构成的社会存在通过各种复杂的途径反映进社会主体人的脑海里,即使是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人,他们的思想也绝不仅仅只是周围工农业生产这种所谓“物质”社会存在的反映,他们也会通过与官方或与其他人的接触,以及看戏、听书、听故事等形式,将包括社会意识在内的多种社会存在部分地反映进自己的脑海里。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存在因素经过多种复杂的途径交织反映进社会公众的脑海里,经过积淀,往往会形成一定时期人们共同的社会心理。不同的国家、民族、群体由于具体生活环境的不同,形成着不同的社会心理。在这里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合理的。对于研究社会各领域的专门家、哲学家、文学艺术家等写出的作品来说,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这些作品并非只是社会存在的简单反映,而是经过他们运用一定的认识方式经过创造性的精神生产实践活动而得到的。这些所谓“精英文化”不仅反映社会存在,也会超越社会存在。就像列宁所说,人们的思想不仅反映世界,而且创造世界。当然也有些著作是伪造和歪曲社会存在的。

第三,传统唯物史观在讲社会存在决定意识时,也承认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实际上离开社会主体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这种所谓反作用也不存在。就正确理解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而言,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就不仅仅起反作用。所谓反作用,是指被决定者在决定者对其施加作用的范围内按相反方向对决定者所起的作用。如果被决定者超过决定者对其所施作用的范围而对决定者产生作用,那就不只是反作用了。社会意识有反映社会存在的一面,对社会存在起着反作用。社会意识也可以超越社会存在,当条件具备时,会经过新的超越意识支配下的社会实践而创造出新的社会存在。从这个角度看,社会意识也可以经过人们的社会实践而决定社会存在。这种情况并非特例,而是相当普遍的。社会历史进程中不断创造出的新事物,便是社会意识经过人的实践而决定社会存在的明证。人类及其大脑从自然界逐渐演化而来,作为大脑功能的精神意识也来源于自然界。追究到源头,我们可以认为,存在决定精神。然而自从人类逐渐地形成社会意识后,经过人们的社会实践,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样,都是普遍存在的。由上所述,传统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关系这个被唯物史观称为的“基本问题”、“根本观点”,显然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

关于第五点。对于实践,唯物史观中的极端论者,经常突出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这里的概括对传统唯物史观来说,应当是较全面的了。即使如此,仍可看出传统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实践及其作用的认识是相当片面的。人类的社会实践,除了上述三种,还有很多种基本实践活动形式,比如,历史上社会支配力量的经济实践、政治实践、精神生产实践,人自身的生产实践,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消费性生活实践,体现于宗教、节日、风俗等中的各种社会生活、精神生活实践,人际交往中的各种实践,等等。马克思有一个非常深刻的论断: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传统唯物史观显然对此缺乏全面而深入的理解。如果我们不能全面而深入地认识和把握人们的各种类型的基本实践活动及其作用,毫无疑问,我们也就不可能真正明晰地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及其历史。

通过对传统唯物史观以上四个基本原理的简要分析,以及学界对其他两个基本原理已经发动过的理论冲击,可以看出,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确实是相当严重的。以往我们对在传统唯物史观指导下,在实际工作中,这里主要谈历史研究,经常地反复地而且相当普遍地出现的教条主义,总认为是这些人没有学通唯物史观,因而没有领会其精神实质。责任不在唯物史观,而在那些没有很好地运用唯物史观的人。我经过多年反复深入地思考终于发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和历史研究中反复出现的这种根深蒂固的教条主义顽症,原因当然有多种,其最深刻的认识根源恰恰在于存在着严重理论缺陷的传统唯物史观自身。新时期已经过去的20余年,唯物史观指导下的马克思主义史学从总体上看大致还保留着主流史学的地位,但其中实在是有不少水分的。我决不怀疑许多学者是真诚地按照唯物史观指导研究历史的,我本人曾是其中的一个。但也确有不少学者,只是为着论著发表或出版的需要,勉强贴上唯物史观的标签。前文提到过,金观涛用自然科学的系统方法涉足历史领域时,便曾申明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进行研究的。这样的学者当然决不只是金观涛一位。考虑到现实中的实际情况,对此当然也无须深责。但这种现象可以使人们从一个侧面看出唯物史观在史学界的真正实际理论地位。唯物史观在新时期已经受到过多方面的冲击,对之怀疑的学者日多。今后如果还以这种唯物史观做指导,可以断定这种马克思主义史学便决难继续保持我国史学主流的地位,而只能沦为一个不大的史学流派。其根本原因便在于,越来越多的青年史学工作者不愿选择它。以往我们也常常批评一些青年史学工作者,说他们怀疑、不赞成甚至反对唯物史观,是因为他们对唯物史观知之甚少,并不了解唯物史观的实质,似乎他们的行为是盲目的。据我的观察,许多青年史学工作者在大学以及研究生时期,都经过相当长时间唯物史观的训练。他们当中的不少人还另外专门读过一些有关唯物史观的书,以继续思考。应当说他们对唯物史观是有一定了解的,有些人对此了解还是较多的。当然,总起来看,史学的青年一代对唯物史观的了解,确实没有像我这一代人多。但他们以其敏感性很快地便发现了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从而产生怀疑,以至不赞成。他们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不大会公开反对唯物史观,但却不愿选择它。因此,对于越来越多的青年史学工作者不愿选择唯物史观,便不能简单地指责为由于不了解唯物史观而产生的盲目行为。他们的选择行为是经过程度不等的理性思考而采取的。这也就不是仅仅靠灌输唯物史观所能解决的。历史学是靠人来研究的。青年史学工作者们的选择,便从一个最重要的角度昭示了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未来前景。任何一位思想稍微深刻的史学家大约都在思考:未来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命运究竟如何?

我的思考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在实行自我批判,弥补了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后,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史学会运用重新理解的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考察历史,它将拥有足够的理论潜力与各派史学竞争,继续真正地在我国史学发展中居于主流地位,并在理论与实际历史结合的研究中取得更加蓬勃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一批马克思主义史学大师,从而将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真正地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在国际史坛中形成真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流派(我国传统唯物史观主要是从前苏联传过来的)。

法国人萨特说过,在我们时代,马克思主义是无法超越的。这位存在主义哲学家说这句话时,确实是经过极为深刻的思考的。马克思是一百多年前的人了,但马克思的历史视域之广阔全面及其深刻的历史洞见,今天我们确实依然无法超越。当然,某些历史领域的理论研究,甚至对人类历史极重要构成部分如历史主体的理论研究,我们是应当而且可以超过马克思的。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生命力之所在。马克思的历史视域及其历史洞察力,在我们时代是无法超越的,但唯物史观却是应当超越,必须超越而且可以超越的。

超越唯物史观而重新理解的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理论形态?一则受篇幅限制,二则还有些问题待继续思考,因此只能用极粗的线条勾画出它的最基本的思路轮廓。

(一)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承认,对于任何一位历史考察者来说,人类社会历史在他之前而存在,也就是在历史考察者的身体、大脑、思维之外而客观存在。

历史现象本身并不直接存在于现实之中(当代史略有不同。因为创造当代史实的不少人还存在,尤其是一些重要人物还在,给当代史研究增加了复杂性。然而从历史角度看,即使是被创造出来的当代史实本身亦已成为过去,本质上与往古历史并无不同)。历史事实、历史过程经过各种中介而以真实历史信息的方式存在于现实之中(存在于实物的文献的史料之中。实物需要鉴别,文献中的真实历史信息需要思维进行清洗。所谓“真实”只能是近似的,在主要之点上是真实的)。由于时间的间距,历史并不等同于现实,人类有能力对此加以区分。又因为它的信息存在于现实之中,所以现实中的人才能对之进行研究。

从现象上看,人类历史是以真实历史信息方式表现出来的具有空间属性的现实的人、事、物而由时间连续起来的时隐时现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推理的表述(由于传存的历史信息缺漏很多,蛮荒的远古时代甚至只剩下挖掘出来的若干残迹,以往的历史信息不可能成为一个接一个的连续过程),但却是一个正确的表述。不仅现存的真实历史信息证明它是正确的,而且任何新发现的历史实物和文献也将继续证明它是正确的。法国年鉴派提出的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无非说明各类历史事物进展速度的快慢有别,并不能否定我在上面从现象上对人类历史过程所做的统一表述。

人类的历史事实和历史过程,既是事实的存在,也是价值的存在,因为它是人创造出来的。

这个问题是提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认识前提。由于目前国内史学界,以及国际史学界,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相当混乱,故又多说几句,以便理清基本思路。这里不可能进一步再展开。

(二)关于人类历史的科学研究,当然不能仅仅停留于现象,必须深入下去,以揭示人类历史的本质。从这里开始进入新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正文。

考察如此纷纭复杂、包罗万象的人类历史,从哪里开始?从整体开始。这个整体开始提出来时只能是一个相当模糊的假说。但正是这个开始点的不同,区别了历史理论各个流派历史视域的广狭。马克思主义考察人类历史开始点的总体假说,27岁的马克思便提出来了:“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这两个概念的涵义是一样的,我们选择比较通俗而又通行的“人类社会”。一说到人类社会,浅薄的思考者自然首先想到的是人。马克思看到的却是人(复数的人)和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环境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马克思当年作为假说提出的这个“人类社会”,涵义便是现实的人(复数,主体)和现实的社会环境(客体)的统一体。这是何等开阔的社会历史视域。说它不可超越,便在于此。试比较一下,有些理论派别起始点只是人,甚至只是人的精神,当然他们也不可能完全离开环境来谈人,但始终注目的则是人甚至是精神。传统唯物史观则只是侧重注目社会环境,前文已述。他们历史视域的狭隘性,从研究出发点上便已显示出来了,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继续展开的理论体系的狭隘性。当代有些思想家力图泯灭主客体界限,如德国的海德格尔。但他提出的“此在”或“亲在”,不正是他的思考对象吗?(海德格尔理论给予人的启示,这里不做进一步讨论。)实际上,自从出现人类及其自觉意识,人类史和纯粹自然史的根本区别之一,便是人类历史出现了主体和客体。这是一个实际存在的最基本的事实。问题不在于如何苦思冥想地泯灭二者界限,而是如何真正正确全面地理解它。如果硬要泯灭主客体界限,便只能使人停留在婴儿时代,永远不让他长大,甚至只能使人回到动物时代。

(三)马克思提出上述从人类社会整体出发的假说后,具体考察历史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因为没有人就没有人类历史。“现实的人”是从实际历史过程中的理论抽象,而不同于完全是想像出来的抽象的孤立的人。现实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的具体社会环境中从事对象性实际活动的人,否则他们就不能生存。正是从“现实的人”的实际历史考察中,马克思从抽象初步地上升到具体,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的最基本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人类社会历史最基本的内容,从实体看有两个方面:一是现实的具有自觉能动性的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一是现实的社会历史环境,为客体。二者当然不是孤立的平行的存在,而是因互动作用密切连结在一起。连结这二者的是一系列的关系物,即人们的对象性的实践。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便是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环境创造人当然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实际上环境自身并不能自动地创造人,而是指人在一定环境中通过实践活动在改造环境的同时又改变和发展了自身。所以马克思又认为,社会环境的改变和人自身改变的统一基础便是不断变革的人的实践活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里便体现出马克思极为深刻的历史洞察力。

人类社会是现实的社会主客体经由人的各种实践活动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统一体。为着更深入地研究人类社会,便有必要将人类社会的各个基本构成部分暂时地抽象出来,分别加以分析研究。必须注意的是,在对各个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时,必须联系人类社会整体和其他部分的相互作用来进行,否则便会陷入迷途。

(四)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人。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必须建立关于现实的人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是重视人的,他将“现实的人”作为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在其多种著作中有关于人的多种精辟论述。恩格斯论述过人的形成,指出人类历史便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等。但他们都没有来得及专门地研究过现实的人自身。我们必须沿着马克思最初提供的历史研究思路,吸取马克思之后有关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各种心理学、历史学等对人的研究取得的积极成果。新时期我国哲学界展开了关于人学的热烈探讨,我国史学界对此还需结合历史实际进行创造性研究,从而建立起包括人的形成、人的本质、人作为历史主体的基本特征、创造作用及其地位等关于现实的人的理论。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结合人的实际社会环境,将人作为进行对象性实践活动的人来研究,这是新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关于人的研究的认识方式不同于其他理论派别的根本特质。

在建立关于现实人的基本理论的同时,我们还需进一步建设关于现实人的分域理论。这大体上应包括:(1)人的生产和成长理论,其主要内容有两性关系和儿童养育、教育(这是逐步提高人的精神文化素质的)、医疗卫生、体育(这是提高人的身体素质的);(2)人的各种社会关系构成及其功能的理论;(3)人的社会生活理论,包括从衣食住行等物质性消费生活,到包括各种集会、风习、宗教以及人际关系中的社会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理论(社会历史的各部分内容经常错综交叉地联系在一起,比如宗教,既属人的社会生活,它所创造出来的多种典籍又构成社会精神文化环境的成分,某些宗教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只能视具体情况而处理。单独研究一个领域,当然会结合有关的各部分历史内容而集中地阐述研究对象的)。具体地研究和描述上述各种历史现象是社会主体史学的任务,理论的任务在于揭示上述各领域现象的内部以及相互关系间的内在联系,这里同样需要注意结合人的社会历史环境和人的各种实践活动而展开。

(五)关于社会历史环境。自从人类形成以后,包括环绕人的活动的自然环境在内的社会历史环境,既是人的历史创造活动的前提,又是人的历史创造活动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成为新的一代的历史创造前提,从而形成不断地往复循环的历史运动。这当然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逐渐地增加新质有时甚至会发生质变的上升循环运动。当然有时也会产生倒退,然而从总体看是上升的循环运动。考察现实的社会历史环境,必须结合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来进行。离开人及其实践活动考察社会历史环境,就如同离开社会历史环境而考察人及其精神活动一样,都是思辨的,抽象的,片面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对人类历史整体及所要认识的部分,获得正确的认识结果。

社会历史环境由多种基本因素构成。

与人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是任何地方出现人类历史所必需的自然基础,因此,“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不要像传统唯物史观简单地认为的那样,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变化得非常缓慢,因而在任何情况下对人类历史发展都不起决定性作用,甚至导致实际轻视这种作用。其实自然地理环境变化有时也是很迅速的。一场大地震会毁灭一座城市,对这个城市的具体历史来说,它的作用就是极为重要的。暴雨泛滥、久旱成灾都会对或广或狭的地区的社会历史立即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我这里还暂不思考其他星体对地球可能发生撞击所产生的可怕景象。不能像传统唯物史观那样对自然地理环境的认识简单化而导致对其实际作用的轻视以至忽视。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对自然地理环境应当如其实际所起作用那样给予应有的重视,否则就说不清地球上各个地区人类历史出现的实际景象,也说不清文明史中与自然地理环境变化直接有关的历史景象。当然,也不能把自然地理环境夸张为最根本的甚至是惟一起作用的决定因素,因为那也是不符合具有自觉能动性的人类历史的。

物质生产力是社会历史环境中的一个基本因素,它是人们以自然地理环境为对象而进行的物质生产活动改造自然界而产生的结果,表现为社会历史环境中的物质资料,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资金等物质因素。没有生产资料,文明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就无法继续运转;缺少必要的生活资料,这个社会就无法继续存在而要被推翻,由此可见它在社会历史环境中的基础地位。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资料使纯粹的自然逐渐转变为人化自然,它和原先存在的自然地理环境一起构成人类社会历史存在的物质基础。要理解作为历史环境因素的物质生产力,就必须认识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所进行的对象性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属于物质生产力的因素,因为它也是人们劳动创造出来的结果,此外还有生活资料等。但劳动者却不属于社会历史环境因素的物质生产力,因为他们属于社会历史的主体范围,是作为社会历史环境因素之一的物质生产力的创造者。将劳动者视为物质生产力要素的认识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过劳动者是生产力,一则因为马克思所生活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异化劳动中,劳动者确实和机器等生产工具一样被视为一种自然力,所以才成为异化劳动;二则也不能认为马克思作为一个伟大理论流派的创始者就能使他运用的理论概念和理论形态一下子完全成熟。马克思也是人,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家,但不是神。马克思的后继者不能将他视为神明,因为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教)。我们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已经多年,仍将劳动者视为物质生产力要素,已经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后果。这种认识会导致将劳动者也视为一种自然力的“物”,从而忽视劳动者作为历史主体所具有的各种需要、权利及必要的自由。我们要想改造社会历史环境,推动物质生产力发展,当然要想到劳动者,但却万万不能将他们仅仅视为一种自然力的“物”,而必须看到他们作为历史主体所具有的各种生活需要、权利与必要的自由,他们才能真正地发挥劳动积极性,进行伟大的历史创造活动。当然在实际历史进程中处理这个问题还有许多复杂因素,这里无法展开了。

各种经济机构、经济制度(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其中占核心地位)及其实施规则等,构成社会历史环境中的经济因素。它也是人创造出来的,主要是在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力量创造出来的。正由于主要是经济支配力量创造出来的经济制度、机构等因素构成的经济环境,使得进入这个经济环境中活动的人们在生产、交换、流通、分配诸领域产生了不同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属于社会主体范围,是社会主体论中关于人们社会关系构成理论的研究对象,它与作为历史客体经济环境诸因素密切关联,但二者分属于不同的历史范围。将二者混同,是理论不清晰不成熟的表现。

国家、政府、法律、军事等政治机构,政治、法律、军事制度等,构成社会历史环境中的政治因素,它也是人创造出来的,主要是在政治上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力量创造出来的。正由于主要是政治支配力量创造出来的政治机构、制度等因素构成的政治环境,使得在这个政治环境中生活的人们产生了压迫与被压迫的或者平等的诸种复杂的政治关系。政治关系作为人们相互关系的一种形式,也属于社会历史主体范围,是人们社会关系构成理论的一个研究对象。它不同于作为社会历史客体的政治环境因素,二者也分属于不同的历史范围,将二者混同,也是理论不清晰不成熟的表现。

哲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关于经济的、政治(包括法律、军事等)的、思想文化的、人自身的、道德伦理的与文学、艺术、宗教等等精神产品,以及社会心理,是社会历史环境中的精神文化因素。它们也都是人创造出来的。精神产品主要是由各类知识分子创造的,体现为各种各样的著作文献;整个社会公众都参与了社会心理的创造,凝结在作为直接现实意识的各种形式的语言之中。这二者又经过与精神思想有关的人们的各种活动,形成错综复杂的交互作用,共同构成社会历史环境中的精神文化环境。

应当指出,社会历史环境中的各种基本因素,无论是物质的、经济的、政治的还是精神文化的因素,作为人们创造出来的结果,它们本身并不具有能动性,甚至可以更直接地说都是死的东西。因而它们之间不可能自动地产生相互作用,更不会自动地有什么决定被决定的直接关系。切切不可由此而陷入纯粹思辨的泥坑。它们之间如果发生什么关系,那也是由人们及其各种实践活动而产生的。当然也决不可忽视它们对人们及其实践活动的巨大作用和影响,因为没有它们也就不存在人类及其各种实践活动。顺便说一下,有一些马克思主义常识如人们经常讲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是一种关于社会构成的带有艺术性的形象说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发展的一个阶段,现在应当结束其使命。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应该代以经得起推敲的严格的历史概念和术语,对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包括其中的社会历史环境,做出更加严密的科学的历史的分析。

(六)关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理论。在对社会构成的两个基本方面及其各自组成部分做了上述的分析研究后(我多次强调对社会构成的每一部分做分析研究时,必须结合人类社会整体及相关部分的相互作用来进行),我们的理论思路便需要深入到对人类社会历史进一步做综合研究。这里的综合研究,便是考察人们的各种实践活动对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因为正是人们进行的各种对象性实践活动将人类社会的各个复杂的构成部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也正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历史环境中进行的各种对象性实践活动在改变社会历史环境的同时也改造和发展了人们自身,从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

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其具体形态可以说是复杂万状。从实际历史进程中对各类实践活动加以理论抽象,现在我们能概括出来的基本实践类型大体有:人自身的生产及有助于其成长的实践,人的社会生活实践(生活实践主要是物质的精神文化的消费性实践,但消费中也有生产,如同生产中也有消费一样),物质生产实践,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包括阶级斗争实践),精神生产实践,人们相互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与国之间、国际集团之间的各种交往实践。上述人们的各种基本实践活动及其之间的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历史环境各因素和社会主体各领域以及实践方式的改变和发展,交织成了一幅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极为复杂的网络图景。详细揭示,有待来日。

(七)为着继续我们的理论思路,有一个问题必须提出来,即在上述人们的各种基本实践活动中,是否有哪一种起着基础的作用,为我们理解全部人类历史发展提供一条基本线索?这里无须详细分析上述各种基本实践,只需提出两种基本实践加以讨论,即人自身的生产实践和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因为其他各种实践都是由这两种基本实践派生出来的。

人自身的生产实践确实极为重要,因为它是生产人自身的。人自身的生产可以说是人类历史存在的前提,但却不能说它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因为人类要生存,必须依赖自然界,向自然界索取或生产出自己所必须的生活资料,否则他们也就不能存在。可见人的存在固然是人类历史存在的前提,但他们又必须依赖和自然界的关系才能存在。而体现人与自然界关系的正是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而且单纯观察人自身的生产,也是难以为我们提供不断变化发展的历史的基本线索的。至于人们社会关系的变化发展,却正是深深植根于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及其变化发展之中。

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历史及其发展的现实基础论,基本依据有三:其一,现在讨论人的起源,当然要吸取现代生物科学等成果,考虑人的起源中自然规律的作用,但使用天然工具的劳动发展至制造工具的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还是应予肯定的。没有物质生产劳动及与之同时发生的人们的相互交往与语言,人类就不能够最终形成。那就只有猿自身的生产,而没有人自身的生产。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们的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的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源头和最初的产生基础。其二,在人类形成以后的漫长的原始社会中,原始的经济实践(分配)是随着人们物质生产实践的极其缓慢的发展而慢慢地发生变化的。至于进入文明时期产生的经济实践、政治实践、相对独立的精神生产实践等都是随着人们物质生产发展提供的条件,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分工逐渐派生出来的。人们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此才发生了变化。从各种实践活动起源的考察中更可以看出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作用。其三,在文明社会中,人们的各种基本实践都已出现后,物质生产实践仍旧起着基础的作用。文明社会中人们已产生多种需要,但生存需要乃是最先最基本的需要。只有满足了生存需要,才谈得上满足发展等需要。而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正是物质生产实践所创造出来的消费生活资料。缺乏必要的生活资料,社会根本就不能维持下去。没有物质生产实践创造出来的生产资料,人类社会也难以继续运转。只是由于这种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在以往的人们看来太普通太平常了,以至很长时期内人们对之视而不见,这当然不能成为否定其基础作用的理由。

提出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历史及其发展的现实基础,还需要澄清和补充说明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不同于生产力。罗荣渠先生提出一元多线的历史发展观,将我们的历史理论认识向前推进了一步,他的许多论述给我们以深刻启示。但一元多线观仍旧强调生产力在社会变革中的根本作用,提出生产力发展的中轴原理,便值得推敲。以往的生产力是一个涵义不一的混乱概念,无论是二要素说、三要素说,还是现在人们将它理解成为一个系统等,当它经过人的思辨将各种因素集合成为思想中的一个抽象概念时,它对于实际历史进程是不会起什么实际作用的(至多具有思想史意义),对此我在前文已略有分析。记得荣渠先生将所著《现代化新论》送给我时,我曾对他说,您的著作给我以很多启示,但似乎对人及其实践活动的作用重视不够。荣渠先生说,他本人是非常重视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的,但这本书可能有这种不足。我经过进一步研究,认识更加深入时,这才感到荣渠先生提出的一元多线观是从传统唯物史观向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发展的一个过渡理论形态。用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它内在地包括其创造结果的物质生产力)作为历史的现实基础,比使用生产力这个概念作为历史基础要确切得多,而这是马克思本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先提出来的。

第二,说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历史及其发展的现实基础,并不是说只有这种实践才在历史发展中始终起着根本的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尽管必然与一定社会形式相结合,但它并不能自动地导致社会形式的改变,人们的社会形式是在物质生产实践发展提供的一定条件基础上,由并非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当时社会支配力量的经济、政治实践所创造出的经济、政治制度,这才导致人与人之间出现新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由于社会支配力量面临的具体条件不同,尽管是在同一类型物质生产实践提供的条件基础上,他们的经济、政治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社会形式也有很大的差别。实际上在传统社会,由于物质生产者地位卑微,他们的物质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物质成果尽管起着社会基础作用,但根本不受重视。政治,在欧洲中世纪是宗教,甚至某些思想,都可能会在历史发展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这是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过的。近现代以来,经济生产作为独立的力量,甚至是决定的支配力量,影响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但政治、精神生产对经济、生产发展的决定、支配作用,也是经常可以见到的。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经由人的实践的相互决定作用,前文已述。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都是在人们物质生产实践提供的现实基础上,各种实践活动的相互作用。其中没有任何一种实践活动永远都起着根本的决定性的作用。至于在实际历史进程中,究竟哪种实践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是由你选择的具体研究范围,或者你所面临的实际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理论,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得出的实际结论。尽管在历史过程中一切实践活动都是相互作用的,但提出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是历史的现实基础,是有重要认识价值的。它告诉人们,社会历史发展和人们生活改善的最深刻的根源,在于人们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及其方式的根本变革。当然,要改变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及其方式,也并非单纯是一种物质行为,下文再说。

第三,这里讲的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从发展的角度看是和科学技术实践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二者的活动对象都是自然界,前者创造的是物质成果,后者创造的是精神成果。自然科学在传统社会虽在有限范围内对物质生产起过一定的作用,但主要表现为潜在的生产力。近代开始的工业生产中,科学技术直接进入物质生产领域,对推动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现代的先进生产体系中,科学技术与物质生产已经融为一体,智力劳动发挥的作用已经远远地超过体力劳动的作用,虽则体力劳动本身也是包括精神因素的。

第四,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并非是单纯的物质活动,而是包括了劳动者的目的、意志、能力等精神因素的。近代以来,精神、智力因素在物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可见,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是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统一体。这不是有点企图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嫌吗?否。因为尽管物质生产实践是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统一体,它也是在我们研究者大脑、思维之外而实际存在并能为我们所感到和认识之“物”!纯粹的自然史和人类史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类史中除了物质,还有人的精神因素在起作用。可以说,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及其创造出来的一切结果,都既包括物质因素,又包括精神因素,并且是二者的统一体,只不过二者所占比重在不同的历史事实中有所不同而已。企图从人类创造的历史事实以及历史发展过程中抽掉精神因素,企图单纯从物质方面加以考察,以求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便只能导致片面的形而上学的错误认识。这实际上才真正是主观主义的唯心主义,因为你没有从人类历史事物所具有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是用你头脑中的主观框框来曲解历史。当然,将人类历史发展完全归结为精神因素,同样是不正确的。

(八)一个非常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究竟有没有规律性?马克思主义是承认人类社会历史的客观性及其实际存在的(历史的存在方式有其特征)。客观实在的东西总是有其规律可寻的,人们也有能力对此进行探索。自然界物体总是在运动中显示其规律性,人类历史的规律便是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当地球上任何一个地区出现人类时,这些人群面对的具体的自然地理环境有所差异,开始时各地区又是在基本隔绝孤立的状况下发展的。但他们都面临一个共同的自然界,并必然地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才能生存。因此,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共同的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规律。这条规律大体可以表述为:随着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时慢时快地不断地推动着物质生产力发展(这里暂时撇开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如果结合其他社会因素考察,人们物质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物质生产力,总体固然向前发展,然而也时见倒退的)。

人们进行物质生产劳动时,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形式结合在一起。但人们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并不会自动地必然地决定出某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形式。实际的情况是,在这条规律作用提供的一定条件的基础上,人们在当时可能的范围内是可以根据他们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有选择地创造其社会形式的。前文已述,原始社会晚期,当人们劳动所得消费而有积余时,便提供了这样的基础条件。古希腊的社会支配力量创造出了奴隶制的剥削制度和奴隶制国家,而古中国、古斯拉夫等的社会支配力量则创造了既不同于古希腊又各自不同的社会形式,非、亚、美大陆还有许多部落联盟虽也大体具备这样的条件,却长期地处于原始社会阶段。进入文明社会的各地区、各个国家和民族,则在相对隔绝的状态下,各按自己独特的路线向前发展,即多线发展。他们的经济、政治等各种社会实践的规律也就带有各自的特征。

以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规律起作用所形成的基本线索,人类历史至今已经过三个大的历史时期:(1)前文明时期人们用木石工具所进行的主要以果腹生存为目的的采集—渔猎的生产时代,到原始的农耕、畜牧出现时,它便已成过渡形态了;(2)具有一定经验技巧的劳动者以金属手工工具所进行的主要以创造使用价值为目的的农业生产时代(包括手工业、畜牧业,也有的国家商业有一定发展,甚至一度相当发展,但并没有影响这个时期主要是以创造使用价值为目的的自给自足经济);(3)科学技术直接进入生产领域,人们用机器进行的主要是创造交换价值的工业生产时代,由于商品生产的高度发达,市场经济体系形成。

与上述三大生产时期相应,人们创造出来的相互间的主要社会关系,大体上也经历了如下的形态:(1)前文明时期的依赖自然的血亲关系。(2)传统农业社会,各国、各民族、各地区在相对孤立的状况下各自走着独特的道路,人们各自创造出了多种社会形式,相互间主要社会关系也形成了多线发展的各种不同的具体形态。因此,以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具体社会发展模式作为全世界各国的共同模式,从而构成一个单线发展论的图景,显然是不恰当的。但对人们社会关系多线发展的具体形态的基本的共同特征加以抽象,则应是合理的。此说能够成立,则传统农业社会人们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共同特征大体是:强制奴役性的人身依附关系。尽管它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各国各地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却是人们相互间社会关系发展的第二个历史时期。(3)工业社会,由于商品生产发达而形成市场经济,人们社会关系的根本特征是:政治平等,人格独立,以物的依赖形式表现出来的人们关系是契约制的自由雇佣关系,雇主则从国家、集体、公司到私人而有不同,人们之间存在着经济、社会的不平等。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现代社会转变有多种模式,各种社会模式的人们相互关系亦自各有其特色。一切都还在展开。马克思所设想的没有任何剥削压迫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的崇高理想(不是幻想),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达为条件。但这不是如同自然规律那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的结果,而是在历史发展规律提供的条件基础上全世界人民有选择的实践活动共同创造的结果。路漫漫其修远兮。再往后怎么发展,那大约真的可以超越马克思了。

(九)综合以上各种分析研究,从现象而深入到本质的结论是:人类历史是在物质生产实践的现实基础上,人们的各种实践活动交错的相互作用改变现实社会历史环境和社会历史主体以及实践方式而创造出来的各种结果的实际发展过程,这是一个具有规律性和人们选择创造活动相统一的极为曲折复杂的实际发展过程。

(十)定名。经过重新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我曾对各种设想的名称做过比较,暂拟定名为“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当然,这还仅仅是一个假说。

最后,我还想就历史学再说几句。先于历史研究活动而存在的人类历史和历史学家,是历史研究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这二者中历史学家居于主动地位。联结历史学家和他的研究对象

人类历史的,除了必备的物质手段,更重要的便是历史学家对其对象的认识方式。人们在观察和思考同一个对象时,由于采取的认识方式不同,便会产生关于同一对象的不同认识成果,有科学的、艺术的、哲学的、价值的等不同成果。历史认识也是如此。由于历史学家采取不同的方式认识历史,所获历史认识成果便会不同,甚至迥异。具有不同的以历史观为核心的知识结构的历史学家对历史认识的方式不同,持大体相同历史观的历史学家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认识历史。

不承认人类历史客观存在的学者,必然否认对人类历史过程也可以进行科学研究。绝对否定历史客观存在的学者,只能成为关于历史的思想家,运用哲学的价值的艺术的方式来观察和思考历史。这些学者中如果也有人能对实际历史研究取得成绩,那就在实际上承认了其历史研究对象在主体思维之外而部分存在。

承认人类历史客观存在的学者,也分成不同的流派。以传统唯物史观对待历史的学者,实际上具有很强的价值意识,却认为历史学纯粹是一门社会科学。

运用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考察历史的学者,是承认人类历史在研究者主体范围之外而存在的,因此不仅对历史事实,对历史过程也可以进行科学研究。科学地认识历史,是指历史研究者运用科学的历史认识方式使自己的主观逐渐逼近客观,在主要点上与历史事实和历史过程相符合。

运用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考察历史的学者,也可以将哲学认识方式和科学认识方式相结合,以探求各个文明地区,各个国家、民族以及各个社会分域的历史发展规律,从事历史理论研究。毫无疑问,也可以对历史学本身进行理论研究。历史理论研究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它具有与哲学的交叉性。

运用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考察历史的学者,也可以将价值认识方式与科学认识方式相结合,对历史进行价值研究。历史价值认识方式的特征是要历史客体趋向和符合主体的要求。这种研究通常受社会现实中某个或某些问题的激发,带着国家的或民族的或群体的当然是富有个人色彩的价值目标,从历史研究中寻找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历史启示以及历史根据。这样的历史研究突出重点,但应当建立在对历史过程与历史事实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以与社会现实联结。这是我们的“问题史学”。仅仅追求自己的价值目标而根本不讲科学性,甚至有意歪曲历史以达主观目的,某些政治家甚至阴谋家可以耍这样的历史把戏,却为我们这种史学所不许。

探索历史时,艺术认识方式作为辅助手段有时难以避免,且在适当的范围内也是需要的,尤其是在史料不足的情况下。这里的关键是对历史想象的思路指向,不应是有意背离历史,而是力求指向真实历史。不会有确凿证据证明或反驳这种历史想象,但总是有相关证据帮助判明这种艺术方式的运用是否有益于研究历史。至于表述历史的美学要求,当以生动地表达出历史真相为限。在通过历史表达自己的价值指向时,文字当然可以生动而感人,但既是历史学作品,便不能任意地夸张。艺术认识方式在历史学中的运用不同于本来意义的艺术,它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即指向历史真实的限制,否则便是戏说。

由上所述可见,运用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考察历史的学者,可以以这种历史观为引线,采取多种方式认识历史。属于这个流派的历史学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与兴趣各有其侧重。总起来看,新马克思主义史学考察历史,采取的是以科学认识为基础的内在地融合了哲学的、价值的、艺术的多种认识方式的整合性历史认识方式。这种新马克思主义史学具有什么性质?总起来看,与它采取的整合性历史认识方式相应,并结合其对象领域分析研究基础上的综合性,可以称它是一门以科学性为基础的内在地融合了实证性、抽象性、价值性、艺术性的整合学。新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各位史家具体作品所体现出来的学科性质,显然会有所侧重。

各执历史之一端,是导致史学纷争的根本原因,甚至也是导致人类多种灾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以上我主要展望了新马克思主义史学及其历史观,并对此做了初步的思考和探索。我也希望其他史学派别能认真地清理自己的历史观及其基本史学主张。21世纪中国史学必将在这种竞争中更加繁荣,新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必将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主流,并将代表中国史学在世界史坛发出越来越强的声音。但愿从科学角度对人类历史认识的逐渐接近,最终给人类带来福音。

〔作者蒋大椿,1940年生,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100006〕(责任编辑:王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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